高考加分亂象

在近期的“三模三電”等“體育加分”醜聞接踵而至之際,《中國青年報》刊登的“全國高考加分研究報告”在統計、分析了31個省(市、區)的考生資料之後,系統揭露了高考加分背後的重重亂象,箇中詳情,觸目驚心。高考加分亂象已經成為制約高考公平的極大障礙。

現象

除西藏、山西外,其他29個省區市的65名文理科狀元中(部分省份有分數並列),共30人存在加分,所占比例為46.2%,這幾乎占據“狀元榜”半壁江山。此外,還有數名狀元獲得了北大、清華自主招生20到30分的加分成績。

這30名加分狀元分別來自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吉林、遼寧、河北、山東、河南、安徽、浙江、福建、湖南、廣東、貴州、雲南、內蒙古等17個省區市。其中,北京、重慶、吉林、遼寧、河北、山東、福建、貴州、雲南、內蒙古等10個省區市文理科狀元均有加分。

30名加分狀元中,12人裸分即為該省最高分,加分或許是一種錦上添花;而對於剩下的18人,加分無疑是雪中送炭。依託加分他們得以越過全面分數高於自己者,並摘取“狀元”桂冠。這18人占所有統計的65位狀元中27.7%。

狀元加分類型之多讓人眼花繚亂,包括民族加分、全國奧賽加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三好學生加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優秀學生幹部加分等。此外,不少人還有北大、清華自主招生加分。

加分對象

從各省已公開的官方數據看,在各項加分中,人數最多的還不是廣被詬病的體育、藝術、三好學生加分,而是計生政策加分。

根據各省公開數據,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和二女結紮戶等計生政策加分共39684人。其中,河北省公布人數最多,今年高考加分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共33251人,相關部門公布了詳細名單。

緊隨其後的,是今年高考的省級“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加分,全國已知的共有3715人。

其中,公布人數最多的是北京,該市加分三好學生共2064人,加分市優秀學生幹部763人。但按照今年的“高考加分瘦身”原則,這些考生向北京以外地區投檔時,則不加分。

位列第三的是體育類高考加分。體育賽事獲獎、國家二級運動員加分共3075人,其中四川省公布人數最多,達1022人。

各省的高考加分調整方案各有千秋,但是在體育加分方面,各省卻較為一致:基本保留了對體育特長生的加分,廣東、遼寧在放棄奧賽、科技競賽加分的情況下,仍然保留此項加分。

排名第四位的,是各類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的加分。根據目前各省公布的數據,今年高考中,各級學科競賽獲獎加分共627人,職業技能競賽加分共201人。

在中央調整高考加分政策的大框架下,各地的調整幅度各有不同。例如在奧賽方面的加分,北京、黑龍江、新疆等地保留了全國奧賽一二三等獎10分的加分,而廣東、陝西、遼寧等地,則直接取消了相關加分。

排名第五位的,是長期以來爭議較大的“品德加分”。今年高考,因“見義勇為”及思想品德事跡加分者共349人。其中,黑龍江省公布人數最多,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328人。

表現

綜觀這份報告可知,加分亂象至少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加分過濫。不但加分考生過多,今年重慶高考加分人數甚至是考生總數的17.19%,而且加分項目名目繁多——“教育部的加分規定只有14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卻有近兩百種”,從“三好學生”到“見義勇為”,從“教育世家”到“三模三電”等,簡直五花八門。另一方面是加分不公示、不透明——有些地方在關鍵信息上“遮遮掩掩”,有些地方則根本沒有按規定時間公示。

看看都是誰獲得了加分即可明白信息為何不透明——人家玩的原本就是見不得光的“潛規則”。據此前媒體對浙江高考“體育加分”的報導,紹興一支足球隊中的考生都是有權有錢人家的子女,浙江高考航模加分的學生也多來自權勢家庭,甚至“三模三電”訓練隊“以學生家長的權力大小決定誰參加,誰不參加”。本為“查漏補缺”的體育加分竟然在權力干預之下,製造了最不公平的“漏洞”。

危害

現實中,還有一類現象與此異曲同工。前些天媒體曾報導,在陝西省2010年省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出現了“父親當‘考官’,兒子中‘狀元’”的醜聞,再結合此前“局長女兒考99分”、“限招科級幹部子女”、“父親招聘兒子”等招考醜聞即可發現,以權謀私、權力腐敗的遊戲已然到了明目張胆、無孔不入的境地。無論是高考加分亂象,還是單位招聘醜聞,雖涉及領域有所不同,均毫無掩飾地透出相同的權力脾性——權力通吃和機會壟斷。

無論是高考加分,還是事業單位招考時內部子弟“近水樓台先得月”,玩的都是“拼爹遊戲”式的權力鬧劇,權力在其中上下其手,幾乎在各種優質資源和利益分配中為所欲為。

其次是機會壟斷,既然“加分”、招考需要“拼爹”,底層子弟自然無緣。高考加分政策本是為了照顧“特長生”,卻被異化成了關照“特權生”;本來,在事業單位招考的機會面前,人人平等,可有些人卻憑藉家族權力占盡“天時地利人和”之便,把別人的上升機會擠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對機會的壟斷、對他人上升可能性的扼殺,這種“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肆無忌憚,無疑是最狠毒的壟斷,也是權力腐敗最囂張的表達方式之一。

本來,社會群體和各階層之間的順暢流動,是保持社會活力的根本方式,也是緩解社會矛盾的有效途徑,但是,不管是從權力對於高考加分的壟斷,還是從權力對於事業單位招考成績的“影響”,我們均可看出權勢群體資源繼承和“階層世襲”的趨勢。一旦優質社會資源和上升機會被權力壟斷,“窮者愈窮,富者愈富,貴者愈貴”的“馬太效應”就會加劇社會的斷裂和潰敗,階層流動就有陷於停滯之險,造成“階層板結”,整個社會也就有成為一潭死水的危險,這就是權力病變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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