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所謂“高價採購”是指在政府採購過程中存在的內外勾結、以次充好、慷國家之慨的違法亂紀採購行為。
近年來,隨著我國政府採購規模持續擴大,也出現了“高價採購”“豪華採購”“指定採購”等採購亂象。部分代表委員建言儘快遏制採購“三亂”。“一些地方政府採購競標,比的不是價格、不是質量,而是關係和公關 ”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史貽雲如是說。
建言
斬斷“雁過拔毛”的“黑手”
兩會上,“高價採購”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如果說背後沒有貓膩,誰信? ”一位參與了政府採購工作的人大代表說。
“要打破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單一行政監督 ”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中央委員張鳳寶認為,應充分引入社會監督、網路監督機制,採購部門和監督機關要及時、無償地將政府預算、決算細目和採購各環節信息毫無保留地向社會公開。當然,這應加快出台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彌補法律盲區,建立採購價格常態化對比監管機制,加大對政府採購的過程監督和違法違規問題的懲處力度。
不少代表委員表示,制度漏洞是主要原因。例如,政府採購實施範圍過窄,不少購買性資金游離於集中採購監管之外,國企的公共採購並未納入《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一些部門為規避集中採購監管採取“化整為零”購買辦法而體外運行。
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認為,目前在政府採購立法上,對應該採購什麼、採購多少、為何採購等缺乏明確規定,對各類政府採購人的需求缺乏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