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梅芬(1964~),女,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Expert Group on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EGSSE)成員,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副所長,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首席安全系統工程專家,社會系統工程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International Research Project for Systems Thinking of Chinese Leadership)成員;曾任國家教育委員會北京教授講學團法治系統工程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特邀研究員.
主要專業領域:
安全系統工程/治安系統工程、法治系統工程、社會系統工程、卓越治理(governance excellence)、刑法學、犯罪學等方面的研究/建模/仿真/設計/開發/立法/測評/顧問/策劃/教育.
參與主持/參與項目:
◆ 《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草案)》(1994,中國首項委託學者起草法案項目,作為3人起草小組成員之一);
◆ 中國首起社會系統工程推廣實踐(海南文昌,1994-1995,作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核心成員之一指導並參與);
◆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8•5”規劃項目《廣東省犯罪的特徵及其防治對策》(1995);
◆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9•5”規劃重點項目《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犯罪研究》(2001);
◆ 《WTO條件下粵港兩地律師業合作的問題和對策研究》(2001);
◆ 《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化進程中的社會治安管理研究》(2004);
◆ 《城中村法律問題研究》(2005) ;
◆ “《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立法系統工程”(2005,合作主持)等.
主要論著(含合作論著):
◆ 《刑罰•社會•人》(“全國首屆法制系統科學學術討論會”),1985.
◆ 《國家機關與共產黨組織協調一致的憲法保障》 1992.
◆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刑罰作用的局限》 1992.
◆ 《試論中國的經紀立法——從〈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談起〉》 1994.
◆ 《委託起草法案:立法程式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 1994.
◆ 《以法治省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 1994.
◆ 《社會穩定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 1995.
◆ 《法治系統工程》 1996.
◆ 《精神文明建設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997.
◆ 《珠江三角洲地區銀行系統預防暴力被害的若干問題》 1998.
◆ 《我國刑事提審程式若干問題辨析》 1998.
◆ 《英美法系刑事法律中嚴格責任與絕對責任之辨析》 1999.
◆ 《效率與公平》 1999.
◆ 《依法治省與廣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載李紹新、張富強主編:《跨世紀的法治系統工程——廣東依法治省的理論與實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05月第1版) 2000.
◆ 《粵、港、澳社會發展與法制建設學術研討會綜述》,廣州:《廣東社會科學》,2000年第2期.
◆ 《關於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的幾個問題》 2001.
◆ 《刑罰個別化與殘疾人犯罪》 2002.
◆ 《“科學發展觀”與“和諧社會”的系統語義——當代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的科學解讀》,“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 《城市社會面治安狀況與管理對策》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