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維忠[民和縣人民政府縣長]

馬維忠[民和縣人民政府縣長]

馬維忠,男,回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為民和縣人民政府縣長。

人物履歷

1987年7月至1990年9月在化隆縣雄先中學任教;

1990年9月至1992年6月在青海教育學院上學;

1992年6月至1996年10月在化隆縣政府辦公室工作(期間1992年9月至1995年6月在陝西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青海函授部學習);

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化隆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8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化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期間2002年2月至2002年7月在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5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海東地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海東地委副秘書長;

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化隆縣政府副縣長;

2011年8月4日至---------任化隆縣委副書記。

-------至2016年3月15日,任海東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民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縣長

2016年10月任民和縣人民政府縣長。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9日,擬任為民和縣人民政府縣長人選。

2016年3月25日下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縣人民政府關於提請人事任免的議案,表決任命馬維忠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常委會決定馬維忠代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報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16年4月14日,海東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馬維忠海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2016年10月28日上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馬維忠當選為縣人民政府縣長。

人物事件

2019年4月22日,針對海東市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力,局部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給予時任海東市環保局局長馬維忠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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