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背景
馬勒於1910年七月開始創作第十號交響曲,但只維持了兩個月,便因健康問題而暫停。一直到翌年他去世時,均再沒有對作品作任何修改或增添。按馬勒的計畫,第十號交響曲共分為五個樂章。現存的手稿中,包括了72頁總譜、50頁簡譜(另2頁相信已遺失)及44頁各類型的草稿。
馬勒基本上完成了《第十交響曲》第一樂章,第三樂章配器了30小節,第二樂章也配器了一點,剩下的只有未配器縮譜(short score)。
結構
按照馬勒的手稿,《第十交響曲》結構如下:
第一樂章:行板 - 慢板。結構完整,其中包括已配器的275小節及其他簡譜。
第二樂章:諧躍曲。 結構完整,共有522小節,皆為配器草稿及簡譜。
第三樂章:"煉獄"(purgatorio) - 中速快板。 170小節簡譜,其中在結尾有出現 "返回最前" (Da Capo) 的字句。
第四樂章:諧躍曲 - 不太快 (Nicht zu schnell])。約572小節,只屬草稿。馬勒在樂譜上的結尾曾寫上 "由很大的大鼓(須悶壓 "vollstandige gedäempfte")重擊一下,"。這是馬勒在紐約時從一次消防員葬禮中聽到的鼓聲所引發的靈感。這一下大鼓重擊在後面的第五樂章開頭時再出現。
第五樂章:終曲 - 很慢 (Langsam)。約400小節,只屬草稿。
樂隊編制
按照馬勒的手稿,《第十交響曲》配器如下:
木管樂器
短笛 (第四長笛兼任),4長笛,4雙簧管,英國管 (第四雙簧管兼任),E♭調高
音單簧管 (第四單簧管兼任),4單簧管(A調,B♭調),B♭調低音單簧管,4巴松管 (第4巴松管只於第三樂章出現),2低音巴松管 (第三及四巴松管兼任)
銅管樂器
4圓號,4小號,4長號,大號
敲擊樂器
2定音鼓,大軍鼓,小鼓,鈸,三角鐵,鑼,樂鞭,木琴,鐵片琴
弦樂器
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作曲家簡介
古斯塔夫·馬勒 (Gustav Mahler,1860年-1911年),傑出的奧地利作曲家及指揮家。出生於波希米亞的卡里什特,童年即顯露音樂的天才,十五歲進維也納音樂院學習,後改學作曲及指揮。1885在萊比錫指揮孟德爾頌的清唱劇《聖·保羅》獲得巨大的成功,後被聘為布拉格歌劇院指揮。還曾在布達佩斯、維也納等地歌劇院任指揮,遂成為當代最偉大的指揮之一,是現代音樂會演出模式的締造者,並先後任大都會歌劇院的樂隊和紐約愛樂樂團的指揮。工作之餘從事創作,共寫了十一部交響曲、四部樂隊伴奏的聲樂套曲、一部清唱劇及五首歌曲。
馬勒的交響曲在形式上具有構思宏偉,規模龐大的特點,只有巨型的交響樂隊才能演奏;在風格上,他力求發展維也納古典交響樂的傳統,作品現象鮮明,題材淵源於維也納民間風格性音樂,而且,他的第二、第三、第四及第八交響曲都加入了人聲,大大豐富了交響曲的表現力,對二十世紀音樂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代表作品有《第一交響曲》、《第二交響曲》、《升c小調第五交響曲》、《旅伴之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