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饒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饒陽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推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機關內設辦公室、督察辦公室、幹部股、科乾股、計調股、仲裁股、工資福利股、社保基金監督股八個行政股室,下轄就業服務局、社會保險所、醫保中心三個事業單位。編委辦公室設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下設編制綜合監督股、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兩個股室。

機構簡介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局的具體指導下,局領導班子團結和帶領全局幹部職工,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總目標,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作風,紮實工作,大力推動我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的人才智力支撐,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機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和記錄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計畫、重要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和有關工作報告;負責有關綜合性調研;負責收集、發布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信息;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來信來訪、文印、行政印章管理、機要保密及文書檔案管理;起草事項及反饋;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二)督查辦公室:督促檢查上級領導機關、部門以及本局重要檔案、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決策、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上級機關、部門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上級督查部門交辦事項的落實,業務工作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有時限要求的工作辦理情況和向社會公開承諾事項的踐諾情況及其它應進行督促檢查的事項。

(三)幹部股: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指導性就業,人事人才統計工作,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教育考核、獎懲及人事任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審批,新錄用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和在職公務員的崗位培訓,人才流動開發,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府系統公務員考核、獎懲、紀律、職位分類和職務任免、職務升降,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承辦政府系統科級職務任免有關事宜。

(四)科乾股: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評審發證工作,承辦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申報,全縣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設定、聘任和綜合管理,負責部分專業職稱考試報名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五) 計調股:負責辦理工人退休審批、工人調配手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勞動保障年審工作,工傷調查與材料報送工作。

(六) 仲裁股:加強勞動契約服務與管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妥善處理勞動信訪案件,減少越級上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勞動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和服務。

(七) 工資福利股:負責全縣工資制度改革工作,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轉正、定級審批,在職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及各項福利待遇工作,全縣企業單位的工效掛鈎審批、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落實企業最低工資制度和推進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等項工作,機關事業單位去世人員的遺屬補助審批,離休幹部護理費審批,勞動保障綜合統計工作。

(八)社保基金監督股: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情況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負責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九)編制綜合監督股:管理和指導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定縣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財政預算人頭審批工作,負責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審批工作,負責處理縣編委日常工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宜,負責編制統計工作。

(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工作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事業單位登記制度,承辦經縣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同意的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工作和年度檢驗工作,承辦事業單位登記公告、頒發證書,建立事業單位登記和全縣事業單位登記資料庫,完成領導和上級登記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就業服務局:負責失業保險申報、稽核、發放工作,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開發公益性崗位,確保再就業資金髮放,負責農民工培訓、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培訓和考核、勞務輸出、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職業技能鑑定和技工學校考試招生工作。

(十二)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農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政策宣傳、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審核和征繳工作,負責個人帳戶管理、工傷待遇支付、退休審核、養老金計發、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喪葬費和撫恤金計發、養老金轉移工作。

(十三)醫保中心: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的基金征繳和醫療費報銷工作,負責全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的基金征繳和醫療費報銷工作,負責全縣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基金征繳和醫療費報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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