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制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研究制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實施辦法及地方性法規;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人才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規劃,拓寬就業渠道,擴展就業崗位,嚴格控制失業;編制下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和工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機構職能

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公務員制度推行及公務員管理工作。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制訂和完善全縣推行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及各單項法規的實施辦法(包括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紀律、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實施公務員法。

(三)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全縣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審定、考試、審報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和職業資格評聘的實施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繼續教育工作。

(四)制定全縣人才流動政策,培育、管理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聘)用、調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流動工作。

(五)規劃和指導全縣勞動力、人才市場發展,制訂勞動力、人才市場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指導發展勞動就業服務事業;協調指導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境內外、縣內外流動。

(六)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人事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法規和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貫徹勞動關係基本規則,推動勞動關係調整體系的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辦法,嚴格勞動行政執法;維護機關、事業、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對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巨觀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分配關係。

(九)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勞動技校招生、城鎮失業人員、企業富餘人員培訓和指導性就業。

(十)綜合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工作。其中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和退管服務工作、職工福利工作,抓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醫療保險改革及實施工作,確保離退休人員和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企業職工勞動模範的評定和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職工進行傷殘鑑定和職工提前退休審批的申報工作;承辦政府系統任免有關事宜;綜合管理政府的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負責部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人事、勞動系統各類統計、信息傳遞與發布工作。

下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才資源股、職稱股、工資福利股、社保基金監督股、社會保險股、勞動仲裁股。機關行政編制為19個,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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