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星級標準自1988年正式頒布實施至今,經歷了1993年、1997年、2003年三次修訂。多年來星級標準為引導我國飯店業的設施標準化、服務規範化、管理科學化,以及與國際接軌做出了積極貢獻,對服務業的標準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帶動和示範作用。“星級”在全社會已成為質量和檔次的象徵。星級標準得到了行業、社會和國內外消費者的廣泛認可。
構成
2010版星級標準由前言與總則、必備項目檢查表、設備設施評分表、運營質量評價表等四部分組成。新版標準強調六個方面內容:一是強調必備項目,評定檢查時,對照標準逐項檢查,要求各星級飯店全部達標,缺一不可。二是強調核心產品,將客房產品定位為飯店核心產品,突出客房舒適度的要求,增加了客房棉織品、枕頭、床墊、溫濕度、遮光、隔音、熱水龍頭等方面的具體質量要求。三是強調綠色環保,一至五星級飯店均要求制訂相應的節能減排方案並付諸實施,取消了對牙膏、牙刷、拖鞋、沐浴液、洗髮液等客用品的硬性要求。四是強調應急管理,要求一至五星級飯店均需制訂火災等6類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預案,高星級飯店要求定期演練。五是強調軟體服務,增強了軟體標準評價的客觀性,將有關服務流程、清潔衛生、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等統一到運營質量評價中。六是強調特色經營,在硬體設施評分表中增設商務會議飯店設施、度假飯店設施、其他等三類選擇項目,鼓勵企業按類別集中選項,引導星級飯店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小型豪華精品飯店可以直接申請評定五星級。
要求
為配合新標準的實施,國家旅遊局11月19日發布“《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4308-2010)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對星評工作的職責分工、星評和覆核的程式及要求等均做出了詳細規定,並明確飯店星級標誌為證明商標,受《商標法》保護,任何未經星評達標的飯店不得使用。實施辦法將星級飯店評定性覆核的時間由以前的5年一次調整為3年一次,以確保星級飯店一直保持標準水平。為保證星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實施辦法還對星評員和星評機構提出了“十不準”的要求。
宣傳
國家旅遊局近期已組織國家級星評員培訓學習新版標準,並將分片區在全國開展新標準的宣貫活動。從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嚴格按照2010版星級標準和實施辦法的要求,開展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工作。2011年全國星級飯店的對標覆核工作將覆蓋所有星級飯店,各地旅遊管理部門將對轄區內的每家星級飯店逐一進行對標檢查,不達標的飯店將被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級。
截止目前,全國已經有星級飯店1.4萬餘家,其中五星級572家,四星級2149家,三星級6278家,二星級5182家,一星級406家。國家旅遊局有關人員表示:今後星級飯店將堅持數量增長和質量提升並重的發展道路,並以新版星級標準宣貫實施為契機,嚴格星評和覆核工作,加大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好星級飯店這個國家品牌,確保星級標準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