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滯證

食滯證,中醫病證名。是由於暴飲暴食、飲食過多,或空腹大量食柿子,因飲食物不能被正常消化,積存留滯於胃腸,導致脾胃升降失常的病證。消化不良、厭食症、吸收不良綜合徵等疾病常出現或伴有食積證。

病因

暴飲暴食,飲食過多,或空腹食用大量柿子。

病機

人體對飲食的消化和消化之後精微物質、糟粕的輸送,主要依靠脾胃,同時還有肝膽的疏泄功能、以及心肺的運送敷布、大腸與小腸的傳導等功能相輔。如果飲食過量,超過了人體的運化能力;或人體的運化功能減弱(包括脾胃虛弱、肝膽失於疏泄、大小腸傳導失司等),飲食就會內停在胃或腸,這就形成了食滯證,而食積產生後,不僅會進一步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又可阻滯胃腸的氣機運行,容易伴見氣滯證;食積久留又會蘊生邪熱或形成痰濕,從而出現食積、濕熱互結的病證。

臨床表現

食積於胃為主者:胃脘脹滿疼痛、噯氣味酸腐而臭、反酸,或吐不消化食物,吐後或矢氣後胃脘脹痛減輕;

食滯於腸為主者:腹痛腸鳴、瀉下糞便惡臭如壞雞蛋,瀉後腹痛減輕。上兩者的共同之處,是均有厭食或聞到、看到食物即感噁心,舌苔垢濁或厚膩,脈滑。

治法

消食導滯。

方劑

保和丸。

常用中藥

焦山楂、焦神曲、雞內金、萊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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