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工業項目的生產規模,是指勞動力、勞動手段和勞動對象等生產要素與產品在一個經濟實體中的集中程度。影響因素
1 國民經濟發展計畫、戰略布局和有關政策2 項目產品的市場需求
3 項目所處行業的經濟技術特點
4 資金、資源的供應狀況及其它生產建設條件
5 項目擬採用的生產技術和設備、設施狀況
項目生產規模的確定
項目合理規模的確定
Q=(F+R)/(P-V)項目經濟規模的確定
1 最小費用法 A=C+S+I*Ed
其中:A ——項目的年費用C——項目的年經濟成本
S——項目的年銷售費用
I——項目的投資規模
Ed——項目按設定折現率計算的資金回收係數
2 投資收益率法
在進行多方案比較時,也可以計算投資收益率水平,並把投資收益率最高的方案作為最優方案,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為:投資收益率=收益額/投資額
項目生產規模的決定因素
(一)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戰略布局和有關政策
1.投資項目的生產規模,尤其是一些基礎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的生產建設規模,應首先適應國家、地區、行業的經濟發展規劃的需要,這是因為這些項目生產建設規模的大小,往往關係到部門之間的比例關係。
2.國家的產業政策、地區(生產力布局)政策等都會對項目的生產規模的確定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3.符合國家在不同時期對不同行業項目最小規模的規定是確定項目生產規模的前提。如國務院在1994年公布的《90年代國家產業政策綱要》附屬檔案中關於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經濟規模(第一批)的規定,是選擇相關項目生產規模時所必須遵照執行的。
(二)項目產品的市場需求
只有存在著對產品的市場需求,產品才能得以交換,其價值才能得以實現,項目才能存在著現實的經濟效益和投資效益。因此,項目的產品有無市場需求是決定項目能否建設的前提,市場需求的大小是決定項目生產規模的基礎。
(三)項目所處行業的技術經濟特點
不同的部門和行業對項目生產規模有不同的要求1.重工業部門項目的生產規模就要求大一些。
2.採掘工業的生產規模,主要取決於礦區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和礦產品的儲量。
3.冶金工業的規模,主要由高爐以及其他聯動設備能力所決定。
4.以農業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工業的規模,主要取決於原料生產、供應能力和產品需求能力。
5.化學工業要求對原材料進行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相結合。
6.輕工業是生產最終產品的,其市場性較強;在技術工藝條件具備、資源供應集中的條件下,項目的生產規模越大,經濟效益越好。
因此,應根據項目所處的具體環境和項目所處行業的技術經濟特點,合理確定規模,實行大、中、小規模並舉,利用規模經濟獲取規模收益。
(四)資金、資源的供應狀況及建設生產條件
確定項目規模應本著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因此,必須考慮到建設資金和資源的供應情況。如果資金並不寬裕,能源、原材料供應有限,項目的建設規模攤子就不能鋪得過大。另外,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技術含量、設備供應等因素也制約著項目的生產規模。因此,確定項目的生產規模要綜合考慮以上的多種因素,分析建設條件是否具備。
(五)項目擬採用的生產技術及設備設施狀況
項目生產規模的選擇並不是一項孤立的工作,而應該結合項目的其他技術經濟特徵的安排綜合考慮。
即項目如果打算採用先進生產技術和專用設備,能夠實行大批量生產,那么,項目的生產規模就可以定得大一些;否則,就應該定的小一些。
總之,確定項目的生產規模,在綜合考慮以上主要制約因素後,還應研究結合項目的規模經濟問題,在若干個可行的生產規模中,按投資效益標準選擇儘可能滿意的生產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