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規定或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的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九)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陸靜波,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徵收管理科;掛鈎聯繫第一稅務分局。
張林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信息工作、稅務稽查工作和機關黨務工作;分管信息科、稽查局、機關黨總支、工會、團支部、婦聯;掛鈎聯繫第二稅務分局。
吳家林,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稅政、計財工作;分管稅政科(政策法規科)、計畫財務科,協助虞健同志分管征管科;掛鈎聯繫第五、第六稅務分局。
劉冬,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後勤、文秘、人事教育、考核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培訓中心;掛鈎聯繫第四稅務分局。
王小勇,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管地稅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和納稅服務工作;分管監察室、納稅服務科(中心);掛鈎聯繫第三稅務分局。
內設機構
靖江市地方稅務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經費、財瓤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稅政科
負責地方稅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地方稅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
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機構。
基層行政機構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擬定本市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市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稅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查處重大稅務案件。
派出機構
一、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徵收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管理12366和地稅網站等納稅服務平台;負責稅、基金(費)的征繳管理;負責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諮詢、辦稅服務、涉稅審批、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註冊稅務師的管理;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
辦公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119號
二、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稅收風險評估分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負責第三稅務分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和第四稅務分局(城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所轄納稅人、市局評估稽查選案委員會確定的第五稅務分局和第六稅務分局(農村一般稅源管理分局)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
辦公地址: 靖江市城南辦事處
三、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直接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納稅人及建設項目的日常稅收管理。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含其他領用銷售不動產發票的房地產銷售企業);
(二)全市規模以上重大工程項目;
(三)2010年度地方稅收納稅額前30名(剔除房地產、金融保險類)的各類企業及其關聯企業;
(四)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定點聯繫企業;
(五)金融保險業企業;
(六)市局確定的其他重點企業。
辦公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119號
四、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城區一般稅源管理分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負責靖城街道辦、濱江新區、城南辦事處(城南園區)、季市鎮、孤山鎮、城北園區等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納稅人(列入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征管範圍的除外)的日常稅收管理。
辦公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119號
五、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農村一般稅源管理分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負責西來鎮、斜橋鎮、新港園區等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納稅人(列入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征管範圍的除外)的日常稅收管理(包括納稅評估及日常檢查)。
辦公地址: 靖江市西來鎮
六、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農村一般稅源管理分局)
機構職能和征管範圍:負責東興鎮、新橋鎮、馬橋鎮、生祠鎮等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納稅人(列入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征管範圍的除外)的稅收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暫定靖江市東興鎮、新橋鎮
七、靖江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機構職能和稽查範圍: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法規、政策及制度情況;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牽頭組織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全市或區域性地方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承擔案件的轉辦、查辦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辦公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1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