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

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

由青海省教育廳倡導發起的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成立於2010年11月。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成立,對於尊師重教、助學濟困,奉獻愛心有很重要的意義,她將為社會各界捐納善款,助學助教,扶危濟困打造了一個工作平台。

基本信息

概述

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向省六縣市捐贈教育軟體2011年1月,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向省六縣市捐贈教育軟體
2010年11月23日,經青海省政府同意,經青海省民政廳批准,由省財政一次性注入原始註冊基金400萬元人民幣,21個單位慷慨解囊、奉獻愛心的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正式成立。截至目前,共募集教育基金近千萬元。
青海省政協主席瑪、副省長高雲龍出席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成立大會,並被聘請為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名譽理事長。
在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成立暨第一屆理事大會上,審議並通過了《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募集基金暫行管理辦法》、《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管理使用辦法》、《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褒獎捐贈者暫行規定》、《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內部管理規定》。會議選舉產生了基金會理事會理事、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作為一個民間組織,在解決這些突出問題過程中,肩負著重要的責任,要發揮其特殊的作用,要組織、聯絡、動員方方面面的力量和資源,要有重點、有選擇、分步驟地承擔一些與基金會宗旨和業務相關的科目,給予資金上的支持。

協會宗旨

基金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倡導助人為樂風尚,藉助社會公眾力量,保障優先發展教育,匯聚社會關愛,扶持救助貧困,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教育。
基金會的業務範圍包括:募集社會資金,接受社會捐贈,用社會捐贈來資助貧困學校改善辦學條件,資助貧困學生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業。同時要資助教學科研活動,資助教師培訓,褒獎優秀教師,宣傳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跡等,整體體現了教育以人為本,提高教育質量的理念。

意義

青海省副省長高雲龍在講話中指出,青海省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成立,是青海省推進教育事業發展進程中,以改革的精神激發辦學活力的重要舉措,是組織動員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一個重要載體,也是搭建在教育和社會各界之間的紐帶和橋樑。它的成立和發展必將對我省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
高雲龍要求,基金會作為一個民間組織,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依法辦會、照章辦事,創造性地開展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各項業務,協助各級政府辦好教育。要建立健全各類制度,規範管理,依法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杜絕在基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出現任何問題和差錯,要切實把有限的教育基金用在幫助改善貧困地區、貧困學校辦學條件,擴展教育資源,援助各級各類學校貧困生完成學業,資助教育培訓等方面,實現青海省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目標中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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