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普選

雙普選

香港特區“雙普選”指的是行政長官和全部立法會議員都通過普選產生,這是基本法為香港特區設定的政制發展目標。基本法同時規定,“雙普選”必須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推進。雙普選即系立法會選舉同行政長官選舉都以一人一票普選投票選出,這裡的"雙"只是代表兩個選舉,而不是一種特殊的選舉方式。

背景

香港回歸十年有餘,隨著基本法附屬檔案一和附屬檔案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復蓋期終點的臨近,加上接連遭遇金融風暴、居港權解釋等經濟、法制、社會危機,激發民眾對特區政府施政的更高要求,點燃政治發展訴求,“雙普選”的議題被提上議事日程。

由於香港是在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之下追求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加上長期奉行“積極不干預主義”導致社會階層分化相對嚴重,還有複雜的國際因素的影響,香港的“雙普選”之路注定不是坦途。進入21世紀以來,香港各界對於“雙普選”充滿了爭議。

在部分民主派人士和民眾追求突破基本法的普選模式被主流民意放棄以後,對第五號政改方案的討論中,訂立“雙普選”時間表的訴求成為重要議題,儘管該方案被否決使這一爭論告一段落,但是目前仍有超過五成的市民保持這一訴求。

特點

普選有關的原則和定義,包括“普選”的定義,是“一人一票一等值”。

1.在選舉權方面,不剝奪任何人士的選舉權。這包括外借人士,尤其更包括在港工作、居住和學習的所有中國公民,因為不論根據《中國憲法》、《人權公約》和《基本法》,這些同胞都享有這權利;

2.在被選舉權方面,上述人士當然依然享有平等的權利。不但如此,不可歧視病人,包括神經及精神病患者;更不可歧視罪犯,當然更加不能歧視窮人,或者優待富人,造成不公平競爭;所以政府要立例禁止私人資助選舉,包括自資參選,所有參選費用劃一,全部由政府撥款。此外,因為所有提名制度都是“篩選”、“過濾”,所以香港的普選要毋須提名,更不能有任何形式內部初選,侵犯某些人的人權,犯者刑事對待。

3.特首選舉:最低限度任何成年人都可參選,任何成年人都可投票;可以有數百數千人參選,一人一票,不管得票率,得票最高者當特首。像最近法國那樣要進行第二輪投票,是剝奪了選民和其他候選人平等機會的做法,不符合“普選”要求。

4.立法會選舉:只有全港是一個大選區,一人投六十票,得票最高的六十名候選人當選勝出,各選民和各候選人的權利才能均等;其他任何方式都是“假普選”。如第六十名出現多位選人同票,也只可能從頭開始再選一次,其他任何重選方式,都不符合公示的標準。

推行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2009年2月26日曾表示:香港已經訂下普選時間表,2020年將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特區政府發言人說,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和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香港基本法。這是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憲制秩序的一部分,這項原則在香港和香港的法院得到廣泛的確認和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12月作出的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決定,已為香港訂下普選時間表,即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香港社會在未來討論有關的普選模式時,必須處理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席的問題,以確保將來的立法會普選模式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2009年11月1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發表有關2012年政制發展諮詢檔案的講話。他指出,最新公布的這一份政改方案,擴寬了參政的空間,反映特區政府是以最大誠意向雙普選邁進,希望各界以理性、包容的態度,尋求共識。他說:“我們在2005年錯失了一個機會,現在大家又到了另一個關鍵時刻。特區政府推動民主的旗幟是鮮明的。我呼籲大家以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為重,以市民的期望為奮鬥目標,以理性的討論開放的態度和包容的胸襟作為溝通的基礎,努力尋求共識,踏出政制發展重要的一步。

民意

香港中文大學2009年8月份民意調查發現,有60%受訪的香港市民表示,“接受/完全接受”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香港普選時間表,51.3%更直指應放棄堅持2012年雙普選,方能讓香港民主向前發展。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於2009年8月19至21日訪問了834名市民,結果發現,仍有35%受訪者表示“不知道”該決定,有65%的受訪者則表示知道。被問及對有關決定的接受程度時,大部分人均表示“接受/完全接受”,表示“不接受/完全不接受”的則有30.2%,反映有較多市民對此決定抱持接受的態度。

調查發現,認為“要尊重人大的決定,放棄2012年‘雙普選’的堅持,就2012年的政改方案妥協以達成共識,讓香港的民主發展向前走”的受訪者則達到51.3%,占受訪者的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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