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效果

集聚效果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有關生產和服務職能在地域上集中而產生的經濟與社會效果。

集聚效果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有關生產和服務職能在地域上集中而產生的經濟與社會效果。發展城鄉經濟,必然會出現各種類型和規模的集聚,如綜合性城市、鄉村居民點、工礦區、農業商品生產基地、港口—工業區、科學技術工業園、貿易中心等。工業生產集聚,常以成組布局的形式形成城市工業區或獨立工業區及工業樞紐等。它是評價工業合理布局的一個客觀尺度。通常工業企業的合理集中都能產生不同形式的集聚效果,主要通過規模經濟和外部經濟的節省而實現,並體現在生產協作、生產聯合、生產大型化以及城市建設和資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純節省愈大,集聚效果愈明顯。集聚有利於加快建設進程,減少社會投資,增強經營效益,促進綜合生產能力的形成,便利生產和方便生活,減輕環境污染等。講求集聚效果是工業生產布局的基本原則。凡在生產過程中原料、燃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及“三廢”綜合利用方面有供應關係或生產工藝技術上有密切聯繫的企業應合理地集中在一定地點,或為共同組織和利用區域性公用工程(如熱電站、鐵路、港口、大型供排水和城鎮生活服務設施等),將有關企業集中在一起,形成企業間、主要生產與配套生產間的合理規模和結構,企業生產同區域性公用設施相互協調的有機整體。但超過具體條件的過份集聚,會帶來一系列不利因素而產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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