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商品生產基地
正文
指農產品商品率較高,能夠長期穩定地向區外提供大量商品性農產品的集中產區。農業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要求做到投資少、見效快、收益大。重要的是要選好基地,做好規劃。首先要緞某些老的和新發展的農產品集中產區進行調查研究,綜合評價當地自然條件的生態適宜性、社會經濟條件和技術條件、目前產量和商品率水平及其穩定程度、進一步擴大生產的可能性等,然後從全局出發進行分析比較,選擇其中生產條件較優越、原有生產基礎較好、產量和商品率較高、增產潛力較大的若干地區,作為該項農產品的商品生產基地。為了便於建設(所選基地應相對集中成片(例如若干縣的組合)。確定基地以後,要分別進行規劃,根據每片基地的條件、特點和問題,採取相應的經濟和技術措施,包括採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法,儘快發掘生產潛力。同時,要制定合理的價格政策,改善交通運輸條件,保證商品流通渠道的暢通,大幅度提高基地農產品產量和商品率。
中國廣大農村地區長期以來以自給經濟占優勢。由於農村人口比重高,糧食需要量大,經濟作物、畜牧業、林業、漁業等比重小,產量和商品率都不高。普遍提高全國各地區農產品的產量和商品率需要較長的時間。為了儘快地提供各種重要的商品性農產品,以保證大中城市、工礦區、其他非農業人口以及外貿出口的需要,國家在調整農業布局和結構時,有計畫地逐步建設一批商品糧、經濟作物、畜牧業、林業、漁業的商品生產基地。重點使用國家農業投資,使這些基地範圍內農業生產條件有較快的改善,農產品產量和商品率有較快的增長,從而使國家需要的商品性農產品有較可靠的保證。這是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農業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