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均府

1922年任鎮雄中東團防隊長。 1927年任鎮彝邊防游擊統部中隊長。 1933年任鎮雄縣常備大隊長。

隴均府,原名君輔,字佐賢,雲南省鎮雄縣小河村人。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十月生於彝族富豪家庭。1906至1916年讀私塾,1917至1919年閒居。1920年在雲南省刑警教育訓練所受訓。1922年任鎮雄中東團防隊長。1927年任鎮彝邊防游擊統部中隊長。1929年任鎮(雄)彝(良)游擊大隊副及參謀。1930年任黔邊游擊隊長。1931年為該隊參謀長。1933年任鎮雄縣常備大隊長。1934年任雲南省團務督練一處督練官。1935年參與安恩溥追堵紅軍長征,同安恩溥到貴州、麗江等地進行反共和剿紅軍活動。1937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六十軍一八二師少校副官、中校副官主任、中校參謀、中校軍械官等職,隨安恩溥部參加抗日,轉戰江蘇、山東、江西等省(滇軍六十軍參加了台兒莊戰役)。1939年經安恩溥介紹加入國民黨特別黨部。1941年在成都國民黨中央軍校高等教育班受訓,1942年畢業回滇任六十軍補充團副團長。1943年改補充團為基幹團,任中校副團長。同年回家休假期間,修建水泥鄭公橋(該橋至今仍在)。1944年返回部隊任昆(明)宜(良)師管區基幹團團長。
1946年2月,奉命離開軍職,由省民政廳委任為鎮雄縣長。隴就任後,發表《告全縣民眾書》,提倡勤耕苦讀,各安生業,號召栽棕種麻,植桑養蠶,破除迷信,戒菸禁賭,積極懲辦搶匪。動員土豪劣紳捐款58.5萬元,調集民工8000餘人,完成鎮畢公路鎮雄段土方工程,並報請挪出積穀4000石救濟災民,1947年以“禁菸擅殺”之過被撤職。7月赴昆,由建設廳長隴體要委為鎮彝美煙推廣員,推廣種植美煙(既今天所說的烤菸)。1948年11月20日縣長馮天祥因煙案被撤職,省民政廳第二次任命隴為鎮雄縣長。是年年底到次年春,隴主持修建屏候橋和德升橋,創辦《鎮雄報》。
在國民黨行將滅亡之際,隴均府號召富豪之家“破交保產,拚命保命”,宣傳反共言論。
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追殲蔣軍殘部,路過鎮雄,隴率縣政府人員離縣城,去仁厚(今尖山鄉仁厚村)家中,12月9日接到雲南省國民政府主席盧漢起義通電後,隴亦發出起義通告,宣布起義。帶人回城時,縣城已被熊啟嵩和隴承堯控制,不讓其進城,隴遂調集鄉團攻打隴承堯,爭鬥持續月余,1950年盧漢電告安純三及二隴,命勿再生枝節,明確指示鎮雄秩序應由隴均府維持,等候人民政府接管,雙方爭鬥始停。1952年8月,隴均府因畢節保全司令萬邦珍案件牽連,被捕判刑。1958年6月30日送昭途中投水自殺,時年58歲。
1985年1月5日,鎮雄縣委決定恢復隴均府起義人員名譽,其子隴雨春被推薦為縣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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