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法制局

機構職責
一 、 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陽江市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組織編制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年度制訂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
二 、 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辦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指導協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和解釋工作。
三 、 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具體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制度;負責《行政執法證》的辦理和監督使用;負責行政執法隊伍執法主體和人員執法資格的審查及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工作,承辦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處理工作。
四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以及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五 、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六、 負責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和調研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
七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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