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財政局

陽春市財政局

陽春市財政局為陽春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是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綜合經濟部門。至2012年,陽春市財政局共設有17個職能股室,7個直屬事業機構以及16個基層財政所。陽春市財政局在陽春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治稅理財,努力增收節支,著力保障民生,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圓滿地完成了各項財政工作目標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障。

機構概況

陽春市財政局為陽春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是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綜合經濟部門。至2012年,陽春市財政局共設有17個職能股室,7個直屬事業機構以及16個基層財政所。

陽春市財政局在陽春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治稅理財,努力增收節支,著力保障民生,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圓滿地完成了各項財政工作目標任務,為 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障。近年來,全市經濟社會一直保持了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在經濟加快發展的強勁帶動下,

陽春市財政局陽春市財政局
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在2009年、2010年連續高位運行的基礎上繼續攀升,2011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突破了7億元,增長43.73%,總量和增速均創歷史新高,超額實現了“三年財政收入翻番”的目標,綜合增長率在全省66個縣(市)排名由2010年的第17位躍升至第3位。

陽春市財政局一直堅持以新的理念、新的舉措在依法聚財、科學理財上做文章,打造了一支甘於奉獻、銳意改革、敢於爭先的好隊伍。領導班子精誠團結,務實拼搏,作風過硬,清正廉潔;全局幹部職工政治素質好,愛崗敬業、忠於職守,業務過硬。近三年來,陽春市財政局連續被評為“陽春市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陽春市先進基層黨組織”,2010年被評為“陽江市扶貧開發‘雙到’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被評為“陽江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財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稅收法規和制度的擬訂。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市級預算外財政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政府採購政策、制度;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通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市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市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十、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負責文電、機要、信息、調研、宣傳、檔案、保密、接待、信訪、辦公自動化以及局財會、物資、車輛、衛生、房產管理和保衛工作。

協調擬訂有關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和參與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法規起草工作的調查研究;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及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有關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規劃;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工作;擬訂國庫集中支付政策、制度;擬訂預算管理、總預算會計、金庫管理等財政制度;管理和分配市級城建維護資金;追收財政周轉金;研究擬訂市對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檢查鎮級財政管理。

國庫股

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市級財政決算和匯總全市決算,指導下級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國債發行、兌付及相關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市級財政的銀行開戶及預算資金專戶。

綜合規劃股

擬訂全市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相關的中長期規劃;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標準的審核並進行財務監管;管理罰沒財物收入;擬訂彩票管理有關制度,監督收益分配,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市級預算外財政專戶;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對各項房改資金實行財政監督。

行政政法股

擬訂行政、政法部門的公有財產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費、公檢法經費、民兵事業費、武裝警察部隊經費、外事、外宣經費;負責對市級行政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決算;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的有關事項。

教科文股

擬訂增長率、科學、文化等部門的公共財產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事業經費;負責對市級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擬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決算。

工貿股

參與研究政府與企業分配政策和產業政策;擬訂並監督執行工交、內貿、郵電、文教、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糧食儲備收益、城市公用、城鄉環保及股份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擬定地方性資產評估管理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縣財政扶持企業資金、企業虧損補貼、稅收返還、試點返還、試點企業流動資金、環境保護(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管理工交等部門事業費和分管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業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審核分管部門的預、決算,對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專項資金的使用、財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農業股

管理財政用於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經費和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勞教財務;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和財務管理辦法;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救災資金;負責糧食自給工程的有關工作。

經濟建設股

編制市級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草案,下達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辦理資金撥付;參與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審核該類工程預、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指導和監督國有建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性資金投資進行檢查、監督和效益分析;參與投資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社會保障股

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編制全市社會保障資金預算草案;管理社會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勞動就業、衛生事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衛生、藥品監管、民政、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經費;參與管理醫療票據;負責擬訂和執行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外經金融股

擬訂和執行涉外金融機構的財政政策;指導和監督外經貿、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督;負責境外企業和有關涉外收入的監繳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管理;辦理外國政府貸款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轉貸業務;負責擬訂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

會計股

管理會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制度,擬訂本市會計工作制度、辦法;負責管理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會計工作、會計資料情況;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績效評價股

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擬定公共資源統計評價政策、制度和方法,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統一提供和發布公共資源有關信息;組織公共資源管理研究和發展預測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促進建立相關預警機制;組織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組織實施財政支出效益評價工作。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擬訂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度;擬訂地方性資產評估管理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調查研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以及國有資本金的分布狀況;擬訂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研究提出國有資本金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方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提供有關信息;擬訂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建設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制訂對所監管企業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縣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的企業集團公司委派財務總監工作;擬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組織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財產清查工作,掌握全縣行政事業性資產基本情況,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的計畫;負責審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擬訂對縣級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辦理重點行政事業單位派駐財務總監的工作;負責監督縣直集體共有資產。

監督檢查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重大違反財政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指導鎮財政監督工作。

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以及財政所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財政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和實施財政系統人員培訓教育規劃;組織財政系統的表彰活動;負責幹部考察、任免和考核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計畫生育工作、因公因私出境報批等工作;管理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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