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和實施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組織協調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和企業調查。
(四)蒐集、整理、匯總和提供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建立健全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統一管理各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
(五)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組織、指導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六)受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省統計局在我市的直屬機構。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的考核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嚴安廷(局長、局黨組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李宗敏(副局長)分管法制股、社會發展統計股工作。
黃厚斌(副局長):分管綜合股、工交投資股工作。
內設機構
統計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一)綜合股: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文書檔案和治安保衛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檔案、總結、議案等文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社會勞動保險、青、工、婦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做好上傳下達和後勤接待等服務工作。
(二)法制股
制訂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統計法規的宣傳和檢查;指導統計改革,法規制度和我市統計業務建設;組織貫徹國家國民經濟核算核算制度和補充、修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報表;審查指導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以及統計調查表;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和年審制度;審批轄權內統計調查項目。
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對農村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開展調查研究;組織鎮級統計工作,指導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業務。
(三)工交投資統計股
蒐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運輸、郵電、能源方面的調查統計資料;對工業、郵電、運輸和能源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開展統計分析。
蒐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建築業(包括施工和勘察設計)、地質勘察、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方面的統計資料;對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等方面的經濟開展調查研究和分析。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地質勘察、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業務工作。
對全社會科技發展有關工作進行調查,指導科技統計業務工作。管理好電腦室及統計信息網路,指導協調各專業統計人員進行數據錄入,匯總上報工作。
(四)社會發展統計股
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統計資料,對勞動力、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分析。
組織協調人口、人口抽樣調查業務工作,反映人口目標的實施情況。
蒐集、整理和提供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環保、檔案、民政、司法、婦女兒童等各項社會調查統計資料,對各項社會問題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係開展調查和統計分析。
蒐集、整理和提供貿易業、餐飲業、對外貿易、旅遊、利用外資等方面統計資料;對貿易、市場、居民購買等方面的問題開展調查和統計分析;指導貿易業、餐飲業、旅遊業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