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2009年3月9日上午舉行的廣州“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演示會上,廣東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省政府糾風辦主任秦通海和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張壽生當場宣布:在成功實施藥品“陽光採購”的基礎上,珠三角九市公立醫院今年底要全部建成與開通“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粵東粵西粵北2010年全面建成,儘快實現全省聯網,以進一步規範醫院用藥,促進醫德醫風建設。簡介
“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由用藥監察數據採集、醫生處方用藥監察、藥品使用線上監察、藥品採購監察、統計分析、系統管理和數據交換巡迴檢測等多個子系統組成。“陽光”就是透明,藥品從集中採購產生結果、醫院實際採購藥品數量和價格、醫生處方用藥、到藥品使用的全過程都可以“見得光”,讓醫方心中有數,患方心中有底。“公開”是不加隱蔽,每一位有處方權的醫生、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領導幹部登入電子監察系統後可以查閱系統內每一位醫生的處方、醫院用藥的整體情況;定期開展處方點評工作,將點評結果進行公示,達到互相監督和自我約束的目的。要做好藥品電子監察工作,必須突出“陽光”、“公開”二字,規範用藥行為,促進合理用藥,從源頭上預防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減輕患者的醫藥費用負擔,切實維護患者利益。特點
監督面比較廣
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銷售情況與中標藥品的種類、價格等都納入了監督範圍,而且可以對不在招標採購範圍的處方用藥,或處方用藥價格高於藥品招標採購價格等“非常態化”現象及時進行提示、預警、詢問、糾錯、查處。
監督方式比較便捷
以前,要監測違規用藥行為可能要花幾個月的時間調查,現在只要點點滑鼠,這些情況就能一目了然。
監督效果比較好
系統對醫生的用藥量和用藥時間進行全方位監督,如果某位醫生的用藥量超過了參考用量,或者使用某種藥的時間超過了7天,系統會給予提示。前段時間,某醫院一位醫生的處方就被系統查出了問題,在該醫生兩三個月的開藥情況中,某種藥的用量非常大,遠超過了用藥常規,經專家組的調查和評估,醫院認定這位醫生違規用藥,對他處以取消處方權兩個月的處分。
意義
目前在一些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中,重複檢查、濫用抗生素等用藥等不規範行為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個別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態度不好,民眾對此時有反映。在繼續推進和規範藥品“陽光採購”工作的同時,要在規範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上取得新的突破。為此,推廣廣州市“陽光用藥”線上電子監察系統意義重大。有利於規範診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提升醫院管理水平。
從廣州市兩所試點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和市紅十字會醫院使用“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的情況介紹和演示的情況看,通過“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醫院加強了對藥品使用情況的動態監控,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情況與採購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及時發現整個醫院用藥中“非常態化”現象並進行提示、預警、糾錯,提高醫院對藥品的監管能力和水平。“陽光用藥”系統根據《處方管理辦法》以及醫院管理規定等,對醫生的處方進行適當限制,並通過處方點評、合理用藥評價等內部監督制度,在醫院中形成了提倡合理用藥的主流導向,醫務人員提高了合理用藥意識,有效地規範了醫生的用藥行為,促進了合理用藥,避免用藥不規範行為。
有利於促進行業作風的改進,樹立醫療行業良好形象。
醫療衛生是關係民生的大事,醫療衛生行業作風的好壞直接影響衛生行業的良好形象。診療服務中存在的用藥不規範、過度治療等問題,不僅僅是醫療行為不規範的問題,而且還會增加患者不合理的醫藥費用負責,嚴重影響醫療衛生行業形象。如何從機制和制度上防止和糾正不規範用藥行為,廣州市的“陽光用藥”通過電子監察系統藉助信息手段,將開方用藥等管理和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電子化,對醫務人員的“開方用藥”作出了硬性規約,當出現醫生處方用藥逾時、超量、超金額等不規範用藥時,系統會亮起警示,這樣就可以限制醫生開方用藥的隨意性,從機制上防止了不規範用藥現象的出現,可以有效保障醫生科學合理用藥,保證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醫療質量,減輕患者醫藥費用,促進行業作風的改進,提高醫療行業的整體形象。
有利於預防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發生,保護醫務人員。
從2006年開始,每年都開展了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是,隨著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呈現了一些新的特點,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出台後,司法機關將加大對醫療機構“開單提成”收受回扣違法行為懲處打擊的力度。雖然我們加強了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和監督,也實行了藥品陽光採購,但醫藥購銷中的一些“潛規則”和“二次促銷”仍然存在,商業賄賂和醫生開單提成問題還沒有從機制上根本解決。廣州市的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將醫藥採購和醫生開方用藥推向“陽光”、“公開”,使過去醫藥購銷中的潛規則無法通行,阻斷醫生開單提成的意念,預防醫藥購銷中商業賄賂的發生,有效地保護醫務人員。
優點
2008年7月率先試點的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負責人亦力陳“陽光用藥”種種好處。
一是有效地控制了藥比,降低了藥品占醫藥收入的比重,較好地控制在三甲醫院規定的45%以內。全院藥比由2007年度的47.10%下降到2008年度的44.82%,與2007年同比率相比2008年減少藥品收入約1518萬元。
二是促進了藥物的合理使用,並有效地防治了用藥處方不合理的現象。2007年度經醫院專家對隨機抽取的臨床與門診處方點評,評定出不合理用藥處方為47起,2008年度在業務量比2007年增長22%的前提下,經醫院專家評定出用藥不合理處方為24例,同比不合理用藥處方下降了48.83%。
三是促進了業務量的快速增長。2008年度比2007年出院病人增長了25.80%,醫藥業務收入增長了25.09%,增長總額約7000萬元。
四是有效地從源頭上遏制不合理用藥行為。2008年對使用量異常增幅的諾新康注射 液等4個藥品進行了停購處理,並對磷酸肌酸鈉注射液等30個藥品進行了限購處理。
五是提高了廣大患者及其家屬對醫院的滿意度。2008年度,經每個季度發放的無記名綜合滿意度調查表調查的結果看,廣大患者對醫院的綜合滿意度比2007年增長了4.60%,達到了93.60%。至今尚未發現大處方及不合理用藥行為的民眾投訴。
六是打消了醫生惡意開大處方提成牟利的念頭,保護了醫生的名節。此外,該院還根據電子監察藥品採購與使用量的排名順序,對排前30名的廠家及供貨商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明確雙方廉政職責,共同築牢防治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防線,共同把好廉潔建設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