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彪[南宋武進士]

陳良彪,男,南宋時期人物,武舉第一人。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陳良彪(?~?),字綽然,福州長樂(今屬福建省)人。南宋寧宗趙擴慶元五年(1199)己未科武舉第一人。該科錄取武進士45人。

生平簡介

陳良彪取得武狀元後,升遷很快。先被任命為詃門舍人,二年後,也就是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已就任邕州知州(今廣西境內)。在宋朝,邕州屬於“極邊控扼”之地,駐有朝廷的正規軍——禁軍,知州多兼任統兵官。據《武道彷徨》一書記載:陳良彪在任之時,曾經審過一個案子,他判犯人受杖一百。宋朝實行“折杖法”,也就是說,“杖一百”,實際執行時只打二十下,刑後釋放。不知是故意還是不懂,陳良彪叫人著著實實打了犯人一百下,犯人幾乎死於杖下。為此,陳良彪的政敵上疏朝廷,先指斥其不懂刑律,不通情理,幾乎草菅人命,進而又揭露他貪贓枉法,營私舞弊,致使邕州部隊軍無糧草,官無俸銀,逼得士兵四處劫掠,險些釀成兵變。

史籍記載

對於此科的武狀元,有些文獻認為是胡應時。胡應時的字、號、生卒年均不詳,從地方志《鹹淳臨安志》看,他的籍貫應該是臨安,即今浙江省杭州市。據《延皊四明志》第六卷和《寶慶四明志》第十卷記載,胡應時本是己未科武舉的第二名,第一名是福州長樂人陳良彪。之所以有些書把他稱為武狀元,是因為在此科的弓馬比試中,胡應時武藝絕倫,被皇帝特與第一名恩例,享受武狀元所有的待遇。而此科真正的武狀元應是陳良彪。胡應時之父胡光,是淳熙十一年(1184)林(山票)榜的武進士,父子倆人均武藝高強,且較有文才,胡應時能夠順利通過三級考試,取得優異成績,與父親平日的言傳身教分不開。對於胡應時的其他情況,宋代史料中沒有更多的記載。
此榜有姓名可考的武進士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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