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經過
許瑋倫26日晚和一位朋友駕車出行,因不明原因撞上護欄,車子打滑停在外側車道和路肩之間,後邊的小貨車躲閃不及撞上許瑋倫座車。兩人隨即被送到醫院急救。經醫生診斷,許瑋倫由於腦部遭受撞擊,導致顱內出血、腦部水腫,此外還有大量外傷導致大出血現象。28日晚,昏迷2天的許瑋倫因腦部嚴重水腫導致血氧濃度急劇下降,17:09驟然停止心跳,院方經過2個半小時搶救,終於未能挽回她的生命。19:37院方宣布醫治無效。事故調查
台灣女藝人許瑋倫車禍完整經過,計算機仿真,還原經過。台灣TVBS報導,許瑋倫和助理林怡妏駕駛的白色MINI車,先是擦撞護欄,彈向外側車道,接著車速逐漸降低,最後斜停在路肩和車道中間,這時開在外側車道的大貨車尾隨而來,直接從車尾撞上,向前推了大約60公尺左右,貨車和MINI才停了下來。
逢甲大學車禍鑑定中心主任葉名山:“先撞上護欄,左前輪破裂,然後往前約40公尺停下來,在爆胎之前沒有刮地痕,初步分析,應該是疲勞駕駛。”
對於車禍肇事原因,有關部門說目前沒有跡像顯示,是先爆胎才撞上護欄,和專家依據鑑定圖做出的模擬推論相吻合;另外大貨車駕駛稱,當時因為閃避不及,才會直接撞上。
葉名山說:“他(貨車駕駛)在看到狀況時,他要踩煞車。反應時間就在彈指之間,就0.8秒了。”
依據許瑋倫坐車被往前推了60公尺左右,推算出當時大貨車車速已經減慢至6、70公里,但反應時間太短,才會直接追撞,與警方調查結果相吻合,但唯一最關鍵的問題,究竟兩人有沒有綁安全帶,為什麼會失控撞上護欄,還有待助理林怡妏出面說明。
處理結果
許瑋倫車禍逝世將滿周年,全案經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司機黃碧祥所駕駛的大貨車視野較高,卻未能及早發現停在國道路肩的轎車而肇事,顯有過失,且尚未跟許家民事和解,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個月、減刑為7個月。許瑋倫媽媽昨感嘆說:“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
案件處理時間表:
2007/01/26助理林怡妏駕車載許瑋倫赴南投拍戲時發生車禍。
2007/01/28許瑋倫急救後宣告不治,林怡妏則意識不清。
2007/04/23林怡妏因受創記不清車禍過程,但檢察官仍以她有過失責任,將她列為被告。
2007/06/22苗栗地檢署將林怡妏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司機黃碧祥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2007/09林怡妏與許家和解付出百餘萬元,被依過失致死罪判8個月,減刑4個月,緩刑2年。
2008/01/08司機黃碧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個月,減刑為7個月。
人物簡介
姓名:許瑋倫性別:女
生日:1978-11-13
星座:天蠍座
血型:A型
身高:168CM
體重:45KG
三圍:33/24/33
國籍:中國(台灣)
職業:演員
出生地:中國台灣台北
畢業院校:台灣淡江大學
台灣知名演員,代表作有偶像劇《十八歲的約定》、電影《向左走向右走》等。2007年1月26日許瑋倫因車禍重傷,兩日後逝于澄清醫院中港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