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民

陳有民

陳有民,園林教育家,園林學家。50年代積極籌建中國高等教育園林專業。他提出中國的造園應繼承中國傳統的造園觀,又要跳出傳統的束縛,成為包含城鄉建設、景觀建設和大地園林化新的觀念;長期從事園林植物教學工作,為中國園林綠化事業培養了大批人才。主編了全國通用的《園林樹木學》,主持園林綠化樹種區劃科研等工作,為促進園林建設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圖)陳有民陳有民

陳有民,園林教育家,園林學家。50年代積極籌建中國高等教育園林專業。他提出中國的造園應繼承中國傳統的造園觀,又要跳出傳統的束縛,成為包含城鄉建設、景觀建設和大地園林化新的觀念;長期從事園林植物教學工作,為中國園林綠化事業培養了大批人才。主編了全國通用的《園林樹木學》,主持園林綠化樹種區劃科研等工作,為促進園林建設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個人簡歷

1926年7月20日 出生於遼寧省遼陽市。

1944年 畢業於北京市市立第二中學。

1944-1948年 北京(北平)大學農學院園藝系學習,獲學士學位。

1948-1951年 北京大學農學院園藝系任教。

1951-1956年 在北京農業大學園藝系任教,1954年任講師。

1956-1966年 在北京林學院任教,並任植物園主任、教研室主任。

1966-1969年 在瀋陽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農醫處工作。

1969-1975年 下放農村插隊落戶。

1976-1978年 在瀋陽市青年公園工作,任工程計畫組組長。

1978-1981年 在瀋陽市園林科學研究所,任花卉研究室副主任。

1981-1993年 在北京林學院,任教研主任。1982年晉升為教授。1984 年率校園林代表組考察英、法園林,任組長,兼校學術委員會委員。

1983-1998年春 兼任北京市政府園林顧問,中國園藝學會副秘書長、常務理事、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理事,北京園林學會常務理事。1992年享受國務院的政府特殊津貼。

生平簡介

陳有民,1926年7月20日生於遼陽市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從小受到良好教育,1929年全家遷往北平(北京),1931年入市立第三十國小學習,1944於北平市立二中高中畢業,考入北平大學農學院園藝系。1948年6月大學畢業後,被留校任助教,擔任造園藝術、花卉園藝、觀賞樹木等課程的教學和花圃、溫室管理等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北京大學農學院與清華大學農學院、華北大學農學院等合併為北京農業大學(現中國農業大學)。1951年,教育部決定在北京農業大學園藝系設造園組(園林專業的前身),陳有民為造園組的創辦人之一。1956年院系調整,全組師生調至北京林學院(現北京林業大學),改稱為城市及居民區綠化專業(園林專業),陳有民任教研室主任及校植物園主任,致力於園林專業的教學工作。不久,“文化大革命”開始,在極左思潮的影響下,該系被作為封資修的產物於1965年撤銷,陳有民也因海外關係及園林系下馬,於1966年5月被迫到瀋陽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工作,1969年被下放農村勞動。1976年陳有民被調回市內,先後任青年公園工程計畫組長及瀋陽市園林科研所花卉研究室副主任。1981年,陳有民夫婦被落實政策,回到北京林學院。陳有民先後任教研室主任、系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和校學術委員會委員。

1983年以後,陳有民先後當選為北京市第八屆、第九屆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會城市建設委員會委員。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一至六屆園林顧問;中國園藝學會副秘書長及觀賞園藝專業委員會委員、常務理事;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理事及園林植物學術委員會委員;北京園林學會常務理事;林業部普通高等林業院校園林專業指導委員會主任;中國林學會諮詢委員會顧問;《中國園林》雜誌常務編委等職。

主要論著

1 陳有民(副主編).花卉園藝(上冊).瀋陽:遼寧科技出版社,1982

2 陳有民.論中國的風景類型.北京林學院學報.1982(2):17~20

3 陳有民.中國自然風景區域的劃分.北京林學院學報.1982(2):21~34

4 陳有民.英國草坪的養護管理.中國園林.1985(1):19~20

5 陳有民.園林植物與意境美.中國園林.1985(4)∶28~29

6 陳有民等.中國科學院雲南熱帶植物所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總體規劃.1983-1985

7 陳有民.園林樹木學(全國高等林業院校試用教材).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0

8 Chen Youmin.Plant hardiness Zones of China.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ety.English Edition.1992,1(1):90~92

9 陳有民.關於首都北京市樹的思考.中國園林.1993(1)∶63

10 陳有民等.中國城市園林綠化樹種區域規劃.1993及1994建設部課題推廣組

12 陳有民等.塑膠化工廠綠化中耐煙毒樹種的研究.研究報告.北京林學院.1966

教育貢獻

新中國成立初期,許多農村處於“半年糠菜半年糧”的狀態,國民經濟亟待恢復和發展,故農業院校園藝系中的花卉、造園、觀賞樹木等課程多被取消,僅少數院校保留了這類課程,且由必修課改為選修課。1951年,周恩來總理在有關報告中指出,城市基本建設亦要搞公園花園。這對從事城市規劃和觀賞園藝工作的陳有民是極大的鼓舞。同年,教育部高教司決定在北京農業大學園藝系創辦造園組(園林專業)。當時,教授這方面課程的教師只有汪菊淵和陳有民兩人。他們積極策劃籌備,制定全部教學計畫及有關課程內容和教學大綱。陳有民深信,隨著人民共和國的日益強大,祖國悠久的園林藝術需要繼承和發揚。他以對園林事業的熱愛,對園林教育工作的滿腔熱情,不辭勞苦地努力工作,積極配合汪菊淵先生與清華大學的聯繫,得到清華大學建設系吳良鏞的贊同和著名建築學家梁思成以及教務長周培源、錢偉長的支持,確定兩校合作承擔建築、美術等有關課程的教學任務,於是在園藝系選擇部分學生由陳有民帶往清華建設系學習。由於學生學習方向的改變,初期教學條件不理想,學生思想波動很大。陳有民耐心地向學生講解造園學在國家建設中的重要意義,使學生們終於消除了思想障礙,安心學習。在北京市建設局的經費贊助下,陳有民在清華園內荒島上開闢了花圃,新建5間溫室,為學生創造了良好的學習條件。
1953年,清華大學改為專門性工業大學,造園組遷回北京農業大學。在此期間,陳有民等參照前蘇聯列寧格勒林學院城市及居民區綠化系的教學計畫,按照中國實際情況設定了主要課程及教學大綱,確定了教學生產實習、畢業前的綜合性教學生產實習等教學體系。1956年國家高教部正式將造園組定名為“城市及居民區綠化專業”,造園組全體師生調至北京林學院,並擴大為城市及居民區綠化系,後改名為園林系。陳有民深知它來之不易,為它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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