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大

陳可大(1092-1179年),字齊賢,仙遊功建里(今鯉城鎮城內街)人,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進士,官至朝散大夫,累贈中大夫。

基本信息

生平

陳可大(1092-1179年),字齊賢,仙遊功建里(今鯉城鎮城內街)人,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進士,官至朝散大夫,累贈中大夫。

陳可大為官多方,無不以清廉恤民遍施德政聞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他赴任廣東潮州教授,即在當地大辦學校,招收生員入學,為振興教育事業不遺餘力。

北宋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陳可大轉任福建漳州工曹兼右獄推勘,主管刑事。他秉公執法,明察是非,不縱不枉。當時有五名罪犯為求輕判,曾暗地托人行賄。他鐵面堅拒,查明罪行後即依法判以重刑。後來,龍巖縣有七名囚犯以“強盜”之名被判死罪,他聞其鳴冤叫屈,遂及時複查。當斷其確屬無辜後,毅然改判無罪釋放。

事跡

可大祠可大祠

北宋欽宗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陳可大調任長樂知縣兼縣尉。在任八年,他積極興修水利,興建多處陂塘灌溉農田;並致力興辦學校,發展當地教育事業。縣民感其德政,特地建立“陳公齊賢碑”紀念他。

南宋高宗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陳可大升任廣東肇慶知府。當時肇慶端溪盛產石硯聞名,官吏們借進貢朝廷之名,肆意加收巴結權貴,民眾不堪重負。陳可大一上任,就深入調查革除弊政,決定以舊旗庫石裁製樣式相同的石硯進貢朝廷,而廢棄加收,民負大減。除了遍施德政恤民外,他還採取得力措施,想方設法除去當地多方禍害,讓百姓安居樂業。據史載,陳可大調離肇慶任上時,一如當初到任時的輕車簡從,兩袖清風。當地民眾無不感念其清廉恤民,在他離去後紛紛自發集資,竟為其建起生祠,以世代供奉膜拜。

南宋紹興八年(公元1138年),陳可大返回家鄉仙遊,其性不變,屢屢帶頭興辦公益事業,熱心造福桑梓。如慷慨捐巨資,主持建造仙溪橋(今仙遊城關南門橋),大大改善當地交通條件。後又捐家資,發動同族、友人重建縣學(今仙遊縣城內文廟);而餘款則用來購買35畝田地作“學田”,每年將其所收租糧專供縣學費用,義行善舉,譽滿鄉里。

南宋孝宗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陳可大以八十八歲高壽安然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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