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魯

陳光魯

陳光魯 1937年12月生,湖南漵浦縣人。湖南嶽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1961年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

基本信息

人物

陳光魯

簡介

1937年12月生,湖南漵浦縣人。湖南岳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1961年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歷任湖北宜都中學政治教師、湖南隆回縣、區供銷社秘書、隆回縣委辦公室調研幹部、冷水江耐火廠秘書、岳陽法制報記者主編,1986年任岳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是湖南省職稱辦系列高級律師評審,九三學社岳陽市委委員,湖南省律師協會民訴委員。他從事律師工作,在岳陽地區素有"只看事實法律、不看臉色辦案"的名氣。曾為湘陰縣公安局錯誤處罰一青年農民、汨羅市公安局錯誤受審2位農民的民告官案作辯護律師,他敢於碰硬,埋頭取證起訴,終給三位無事農民平了反。這兩家公安局以後成了全國百家優秀縣局。他寫的《一起民事案子三個怪》獲湖南司法廳1987年全省法製作品二等獎。由於他辦案一絲不苟,深得民眾信任和喜愛,並給他一幅"為國憂民,維護法律尊嚴傑出人"的錦旗。他自參加工作以來,對社會上的農工商學各行人員都有接觸,練就了一套聯繫民眾、調查取證的堅實功底。除了律師職務外,他愛好文學音樂,1987年發表《韶山青青、韶水長流一訪毛澤東的堂弟毛澤連老漢》散文,入編《我眼中的毛澤東》一書。已知該書連續七次印刷仍供不應求。1983年發表謳歌潘傳才律師的《正直能騎虎過關》報告文學,社會影響很大,潘傳才連續三年收到1400封國內讀者來信,持該文登門拜訪者也連續不斷。文章《一起原告被告都贏了的行政官司》發表後,反響很大。1990年前後,《依法納稅光榮,偷稅漏稅可恥》大幅公益標語,復蓋全國城鄉大地。陳光魯最先著文公開報刊批評,該標語不久即陸續在各地消失。1992年7月《法制建設報》刊出陳光魯所寫“應對保外就醫實行嚴格監督”一文,以大量“保外經商、保外犯罪”事實論證了保外就醫的混亂根由,社會危害。要還藝於民,不要玩藝於民。《電視劇常香玉是九十年代電視劇的楷模》、《做一條漂亮的標題》、《一類誤導青年的歷史考證》等大量法制、文藝論文常發表於中央報刊,受到輿論界的好評。他1988年獲岳陽市司法局優秀律師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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