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伏泉

陳伏泉(1893年-1930年08月08日),男,漢族,湖南長沙人,革命烈士。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8月8日被殺害於長沙小吳門外校場坪。

基本信息

姓名:陳伏泉
性別:男
民族:漢族
籍貫:湖南長沙
出生年月:1893年
犧牲日期:1930年08月08日出生農民家庭。出生後即過繼給伯父為子。童年曾腳踝關節摔傷致殘。參加革命前,在家鄉讀過8年私塾。後到長沙城裡一家布店當學徒。1923年,在湖南第一紗廠當工人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夏,因代表工人要求廠方發放署期“提紅”,被資本家開除出廠。隨即,奉黨組織指示,回到長沙縣從事革命活動。不久,以個人名義加入中國國民黨,並任國民黨縣黨部執行委員和縣水利委員。1926年4月至12月,先後被推選為長沙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長沙縣農民協會委員長和湖南省第一屆農民協會執行委員。為促進農民運動的發展,曾主持擬定長沙縣農運發展計畫,主持編印《農民協會宣傳綱要》、《農民的救星》等小冊子。同時,深入各區鄉廣泛宣傳發動,吸收大批貧苦農民加入農民協會,為全縣普遍建立區鄉各級農民協會,會員達20餘萬人作出了突出貢獻。1927年初,根據湖南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決議精神,聯合縣總工會等革命團體負責人,組成了長沙縣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立即對一批罪惡多端的大土豪劣紳給予了嚴懲。同年“馬日事變”後,潛回家鄉,曾在自家屋後挖一土洞藏身兩個多月。後又化名劉桂林,轉赴湘陰以設館教書為掩護,待機尋找黨組織。不久,又遭當地團防武裝盤查,遂再次回家鄉隱蔽。1930年8月初,獲悉紅三軍團攻占長沙的訊息後,立刻奔赴長沙城去尋找紅軍。當趕到時,紅軍已經撤離,只好暫避妹妹家中,不幸被敵偵知逮捕。8月8日,被殺害於長沙小吳門外校場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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