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金方藥業有限公司與濟南三友利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抗訴案
公司6}與{公司2}侵犯專利權、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抗訴案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01)魯民三終字第3號
抗訴人(原審原告){公司6},住所地:陝西省歧山縣五丈原鎮。
法定代表人任同興,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苟0X},陝西省寶雞市專利事務所專利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崔1X},該公司職員。
被抗訴人(原審被告){公司2}。住{地址:0}。
法定代表人{段3X},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魏4X},該公司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侯5X},該公司職員。
{公司6}(以下簡稱金方藥業公司)因與{公司2}(以下簡稱三友利公司)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濟知初字第3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抗訴人金方藥業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苟0X}、{崔1X},被抗訴人三友利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魏4X}、{侯5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查明:1、1994年12月9日,趙存梅就“雙唑泰泡騰片劑及其製備方法”向國家專利局申請發明專利,於1998年4月9日獲得授權,專利號為ZL94113652.3,發明人及專利權人為趙存梅。2000年8月15日,趙存梅做出書面聲明:ZL94113652.3發明專利屬於職務發明,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於金方藥業公司。2001年5月9日,陝西省寶雞市公證處以(2001)寶證字第944號證明書對上述聲明進行公證。2001年7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出示的ZL94113652.3專利登記簿副本表明:該專利現專利權人為趙存梅。2、金方藥業公司的雙唑泰泡騰片使用說明書和三友利公司的欣婷牌雙唑泰陰道泡騰片說明書均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均位於說明書上部,表明各自的商品名稱、商標和批准文號。第二部分均位於說明書下部,均是與藥品屬性相關的內容介紹,包括品名、主要成分、藥理、適應症、用法用量等。3、1993年2月26日,錦州市製藥五廠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雙唑泰”商標,於1994年5月21日獲得批准,其(90)衛藥準字X-108號藥品名稱為“雙唑泰栓”。1993年8月30日,錦州製藥二廠閭山分廠就“雙唑泰膏及其製備方法”向國家專利局申請發明專利,於1997年10月11日獲得授權,專利號為ZL93115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