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榆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國家設在榆林的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行政執法機構。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
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2.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理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3.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4.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5.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6.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和管理工作。
7.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8.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9.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10.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11.承辦陝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科室
辦 公 室
1.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本局日常工作,擬定本局辦公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組織重要會議,負責涉及全局性行政工作的局務會及局長辦公會的秘書工作,擬定會議紀要。
3.擬定本局督促檢查工作規定,督促檢查機關對榆林檢驗檢疫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會議決定,本局黨組決定和工作部署的執行落實情況。
4.負責起草或修改局重要檔案、報告、總結、計畫以及局領導重要講話等文字綜合事項。
5.負責本局公文管理工作,辦理收發文工作。
6.負責本局機要、檔案、文印和保密工作。
7.負責本局政務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
8.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督促檢查本局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行政對外接待和外事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檢驗檢疫一科
1.貫徹執行和宣傳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規定,負責榆林地區進出口機械、電子設備、金屬產品等機電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
2.擬定轄區內進出口機械、電子設備、金屬產品等機電產品檢驗檢疫及監管工作的規劃、計畫、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或辦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充分性、合理性、適宜性、有效性的審查;負責辦理省局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進出口機械、電子設備、金屬產品等機電產品質量信息的收集、匯總、整理、分析及報送工作。
4.負責對轄區內從事進出口機械、電子設備、金屬產品等機電產品的外貿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進出口機械、電子設備、金屬產品等機電產品的風險分析;落實相關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措施。
5.負責管理全局檢務業務工作,制定有關業務工作管理規章和工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榆林地區檢驗檢疫報檢單位和代理報檢單位的統一註冊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組織和管理北京地區報檢員資格考試報名和審核等工作。
6.負責組織本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組織本局的接待司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本局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組織本局誠信體系的建設與實施。
7.負責組織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外商品抽查、檢驗檢疫鑑定機構及認證諮詢機構等涉及全局的認證監管業務的協調、指導和檢查。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檢驗檢疫二科
1.貫徹執行和宣傳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規定,負責出境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及監管工作。
2.擬定轄區域出境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及監管工作的規劃、計畫、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或辦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充分性、合理性、適宜性、有效性的審查;負責辦理省局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域出境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質量信息的收集、匯總、整理、分析及報送工作。
4.負責對轄區域出境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生產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域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風險分析;落實相關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措施。
5.負責實施總局授權的出境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審批、特許檢驗檢疫審批初審等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域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生產、加工、貯藏、經營企業註冊。
6.負責對所轄區域出口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法定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區域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化礦產品、煤炭及其他應檢物的包裝物進行檢驗。
7.承擔相關的科研任務。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技術分中心
1.承擔出口煤炭的品質檢測,承擔化工產品、礦產品、金屬材料及其製品等檢測;
2.承擔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傳染病、病蟲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檢測及進出口食品理化、微生物、農副產品重金屬和農(獸)藥殘留檢測;
3.承擔榆林檢驗檢疫局轄區出入境疫情和風險預警技術分析,準確及時地提供出口產品的質量、安全檢測信息;
4.負責開展榆林檢驗檢疫局轄區內出口產品的檢測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
5.承擔委託檢驗檢疫、鑑定及技術諮詢服務;
6.收集國內外檢驗檢疫檢測實驗技術信息,參與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開展的科研與技術開發、檢驗檢疫方法、標準的制修訂;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辦公地點
榆林市西沙航宇路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