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和任務: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廣播電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服務工作;
2.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網路業務的開發與管理和技術服務;
3.承辦廣播電視廣告宣傳業務,按照廣告管理法規,積極組織廣告經營活動;
4.承擔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發射,確保全全優質播出;
5.承擔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的行政執法管理職能;
6.協助有關部門對破壞廣播電視設施、非法截傳信號行為的處理工作;
7.負責全市有線電視、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有線電視網路的設計、施工、安裝、管理和維護工作;
8.把握好廣播電視的宣傳導向,嚴格遵守宣傳紀律,加強對新聞人員教育管理,不斷提高新聞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9.負責對外宣傳和本台節目的創新創優、節目審查和節目製作,不斷提高宣傳質量;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