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研究擬訂、組織實施全地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中、 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負責本系統執法監督、執法檢查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統計、人事、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會務、信息、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衛、老幹部、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普法等工作。
籌管理全地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經費,編報審核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基本建設計畫、預算和決算。
(二)文化科
1.擬訂地區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 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地區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協調文藝事業發展結構和布局;指導、協調地區性藝術展演、展覽、重大文藝活動以及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 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地區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傳工作。
2.擬訂地區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承辦地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組織評審工作,審核、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等工作。
3.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文化藝術創作、生產與普及工作;負責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 協調地區性藝術展演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指導基層文化陣地建設; 指導地區文物保護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申報工作;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宣傳工作。
(三)體育科
擬訂地區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 組織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和《新疆體育發展條例》。 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指導協調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指導全地區民眾性體育項目訓練競賽工作;指導和推動農牧區、社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等工作,指導和推動各類人群全民健身工作,指導檢查體育總會、行業體協工作;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負責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 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組織開展民眾體育獎勵表彰工作。
擬訂地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計畫; 負責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重點布局和後備人才培養;協調地區備戰自治區運動會的各項工作;負責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定地區競技體育競賽計畫、辦法和規程;指導體育科技研究;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全地區各項體育競賽及業餘訓練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體育人才。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地區各項比賽的規程和單項比賽規則工作,組隊參加全國、自治區各項比賽,承辦自治區以上舉辦的競賽工作。
(四)宣傳、技術管理科
1.擬定地區廣播影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區範圍內重大事件的宣傳報導; 組織重大題材的廣播電視節目和重大新聞創作、生產評比等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廣播電視宣傳計畫、方案;對廣播電視台(站)等宣傳單位的宣傳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發射、接收等安全工作。
2.編制全地區農村電影發行放映年度規劃,組織調配電影片源,指導監督年度農村電影公益性放映規劃的執行與完成。
3.對電影發行放映設備及設施實行量化動態管理,確保設備完好率及放映效果與質量的提高。
4.負責全地區縣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地區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接收、使用的監管工作,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地區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 IP 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 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和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 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
5.負責全地區廣播電視電影系統的技術保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 負責全地區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承辦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審核報批和安裝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地區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統計工作; 組織開展全地區廣播電影電視技術交流和區內外技術協調工作。
6.承擔全地區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維修配件供應、人員技術培訓及專項資金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各縣(市)“村村通”技術規範的制定、方案審核及工程建設等工作。
(五)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管理全地區新聞出版工作和出版物市場, 負責對全地區圖書發行、報紙、期刊、內部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印刷行業的經營(銷售)監督管理和備案;管理全地區出版物市場,查辦或組織查辦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全地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辦,組織查辦著作權(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調節著作權糾紛;負責全地區的“東風工程”、農家書屋工程的項目申報和日常監管工作;管理、協調中國小教材、教參、教輔等教科書、重要文獻及其它出版物的發行經營(銷售)工作;指導出版物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負責對本地區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負責對本地區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本地區印刷複製業的監管。
擬訂本地區著作權發展規劃和管理、保護、使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著作權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工作; 負責本地區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監控;指導反盜版工作;受理和實施著作權鑑定工作。
主要職責
(一)文化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地方性文化藝術的實施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文化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管理文化事業經費。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健康發展。
3.管理文學、藝術事業。保護、挖掘、弘揚民族傳統文化藝術。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4.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推動圖書向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5.管理文化市場。依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建立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場。
6.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巨觀調控電影市場。
7.管理全市文物保護工作。
(二)新聞出版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制定的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章和主要管理措施;擬定貫徹執行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依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和印刷業。
3.負責本市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管理。
4.負責本市書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管理本地著作權工作。
(三)體育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2.指導和推動體育政策,研究制訂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
3.加強民眾體育、基層體育,組織網路和骨幹隊伍建設;深化競賽訓練及管理體制政策;逐步健全與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綱要》,制定相應的體育建設體系。
4.指導檢查各鄉(鎮)體育工作,協調各方面體育工作的發展,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系統積極開展體育活動。
5.組織參加地區、自治區及全國的體育運動競賽;承辦全市性運動競賽;協調指導各行業的體育競賽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6.指導全市的業餘體育訓練工作。
(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阿勒泰市文體局行政編制為*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