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也有幾種精神疾病如癲癇、躁狂抑鬱症、癔症,可以呈間歇性發作,不發病時一如常人。即使是少數呈間歇性發作的精神病,在長期發作後,在間歇期仍可能出現某些精神障礙,如癲癇性性格改變,癲癇性智慧型障礙等,可以出現辨認或者控制能力明顯減弱的危害行為,應評定為限制責任能力⑤。因此不能認為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未發作時實施的任何犯罪都屬於在精神正常時的犯罪,從而使其都承擔刑事責任或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間歇性精神病人
間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個人的精神並非一直處於錯亂狀態而完全喪失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這種精神病人表現的特點是:精神時而正常,時而不正常,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頭腦是清醒的,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在發病的時候,就喪失了辨認是非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即其精神病是處於間斷性發作的狀態。基於間歇性精神病人的這一特點,刑法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實施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這時他具有與正常人同樣的行為能力;而在其發病期間喪失辨認是非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時候實施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判斷一個人是否屬於間歇性精神病人,以及其在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時候是處於精神正常狀態還是處於精神病發病狀態,也必須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法定程式進行鑑定。
臨床表現
特徵性精神症狀
聯想障礙:思維鬆弛(思維散漫)、破裂性思維、邏輯倒錯性思維、思維中斷、思維湧現(強制性思維)或思維內容貧乏及病理性象徵性思維。
意志活動減退:少動、孤僻、被動、退縮;社會適應能力差與社會功能下降;行為離奇,內向性;意向倒錯等。
情感障礙:情感淡漠、遲鈍、情感不協調(不恰當)及情感倒錯或自笑(痴笑)。
其他常見症狀:妄想,特點多為不系統、泛化、荒謬離奇;原發性妄想(妄想知覺);幻覺,以言語性幻聽多見,評論性、命令性幻聽,其他精神自動症等一級症狀及緊張症候群症等。
常見臨床類型
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又稱妄想型,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區最常見的精神分裂型症類型。在我國約占住院及流行學群體調查病人的 50 %以上。一般起病較緩慢,起病年齡較青春型及緊張型晚。其臨床表現相對穩定,常以偏執性的妄想為主,往往伴有幻覺。而情感、意志和言語障礙及緊張症狀不突出,或情感遲鈍、意志缺乏,自製土炸彈等。
預防
(1)了解患者,解開心結。
有的患者在發病期間,與親屬有過無理言行,家屬感到非常的委屈,患者感到很內疚,此時要向對方進行解釋,以便相互諒解,要主動溝通彼此間的感情,使病情長期穩定做好準備。
(2)鍛鍊患者,恢復能力。
由於精神分裂症需要較長時間的鞏固治療階段,所以,住院時間一般需要幾個月不等,加上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一些副作用,不少患者總覺得力不從心,易疲乏,對外界感到生疏,怕不能適應將來的工作、生活。這時家人應鼓勵患者參加各種活動,如做一些較輕而又安全的勞動,豐富患者的生活內容,逐步培養他們的社會適應能力。
(3)照顧患者,愛護患者。
在患者面前應該避免高人一等,要謙虛、熱情、親切地對待患者,切忌歧視、諷刺、戲弄患者。要愛護患者,不能拿發病期的病態言行作為笑料的內容,要使其產生信賴感和安全感。
(4)尊重患者,體諒患者。
由於患者心理負擔較重,心情不好,容易出現情緒激動、待人暴躁,甚至謾罵他人。對於這種情況,應保持冷靜、避免與之爭論。要寬慰諒解他們,對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儘量給予滿足,不能辦到的事應予耐心解釋,避免強迫命令,不要許願和欺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