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
1)患者強烈而持久的表達一種念頭或者想法。
2)不安全感,覺得周圍的人對他有威脅,會傷害他(她),嚴重時會產生別人要侵害他的幻覺,於是主動攻擊他人。
3)企圖否定這些想法,會引起患者過激的情緒反映,通常帶有憤怒和敵意。
4)患者在情緒上被這些念頭所侵占,並且覆蓋了其心靈的其他部分。
特徵
患者妄想自己(或自己身邊的人)被以某種方式惡意傷害。
病因
1、主要是缺乏對其他人的基本信賴,其特點在於使用“否定作用”、“外射作用”來處理其心理困惑,而導致系統化之妄想。
2、無法看輕自我界限,分不清自己與他人的看法,也缺乏認識自己動機和態度的能力。
3、有不少妄想的病人,內心可能有一些其他人認為是不可告人之秘密,內疚感和恐懼感非常強,很怕人知道。
5、間歇性妄想症患者除受個人因素影響,有些發病還因為所處於特殊環境,或長期處於緊張狀態,受社會文化因素影響所致。
改善
建議及時到醫院就診,以免病情惡化。同時在生活中要多關注其心理變化,精神病人治癒後,心理並不是非常穩定,其敏感性很強,要注意為其營造良好的生活壞境,必要時要改變其工作環境。
案例
2008年11月24日晚,南京市棲霞區一名陳姓男子在睡夢中覺得自己的妻子有外遇,還要加害自己並捲走家產,於是他拿起家裡的菜刀將妻子殺死。殺死妻子後,陳某從臆想中清醒了過來,看著自己所做的一切非常痛苦,便從幕府山上跳崖自盡。沒想到這一跳只是摔傷了脊骨,很快被過路人發現並獲救。
司法鑑定結果顯示,陳某患有一種間歇性妄想症。由於陳某是在精神病發作時作案,經檢察機關審理,陳某不具備相關的責任和行為能力,不需負刑事責任。目前(2009年11月),陳某正在醫院治療,清醒時的他只能在痛苦中懷念妻子。
法律責任
在現代社會,法律只處罰有主觀惡意的人,對於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國家只能醫治他、保護他而不是處罰他。這是文明的法治精神。
中國
中國法律關於精神病人刑事責任的規定參照了該條例。《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國外
赦免、減輕精神病人的罪責在全世界範圍都是一種共識。
西方國家有“麥克·納頓條例”:1843年,蘇格蘭人麥克·納頓受妄想症的支配,企圖殺死當時的英國首相皮爾,但他不認識皮爾,結果殺死了皮爾的秘書。輿論一片譁然。在維多利亞女王的關注下,召開了特別會議。審理中,律師稱麥克·納頓患有精神病,不知道對與錯的區別,不知道他的行為的性質和後果。陪審團最終被說服,法庭判麥克·納頓因精神錯亂而無罪。這一判例促成了麥克·納頓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