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滿族刺繡是在生活於長白山區的滿族先人能夠植棉、養蠶、織造綢緞之後產生的。17世紀初,明末時建州女真時代,婦女只能織造麻布,至努爾哈赤建立金國後1623年(天命8年)才開始派人學習織造蟒緞褂子。《李朝實錄》記載當年努爾哈赤及諸將就穿有刺繡的“五彩龍紋”衣服。由於地理因素、民族因素等,使滿族民間刺繡藝術在學習漢文化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地方特色與民族風格,產生了光彩奪目的枕頭頂刺繡藝術。工藝特點
長白山區滿族的枕頭是布縫的,稱之布枕,兩堵頭要繡花、納朵。它們品類繁多、繡工精道、流傳普遍與漢族的枕頭頂相比豪不遜色,這與滿族的婚俗密切相關。當年長白山區滿族人家的女孩要從國小習繡嫁妝,繡枕頭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至結婚前要繡十幾對、甚至幾十對枕頭頂刺繡,要繃到一個苫布上,稱之“枕頭帘子”,由兩人挑著從娘家抬到婆家,沿街展示,並掛在洞房最顯眼的地方,任參加婚禮的親朋品評。新婚後,炕琴之上整齊的被格,兩側一邊四個枕頭摞起來,枕頭頂向外,五光十色,滿室生輝。這枕頭頂刺繡要作為親朋、妯娌間的高貴禮物看待,從這可以看出滿族枕頭頂刺繡在滿族婦女一生中的重要位置。地區分布
經1982年到2011年20多年的田野考察,長白山滿族枕頭頂刺繡主要分布在長白山區通化市所屬的東昌區、二道江區、通化縣、輝南縣、柳河縣、梅河口市、集安市以及白山、遼源兩市所屬的個別縣(市)。傳承情況
滿族枕頭頂刺繡題材多樣、色彩艷麗、造型獨特、內容吉祥喜慶,有“現代藝術之母”的美譽,是研究當年婚嫁習俗、色彩習俗、信仰習俗等文化習俗的重要史料,是不可多得的藝術珍品,是不可再生的活態文化。到21世紀初,隨著長白山區社會的發展,滿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結婚習俗、生活習俗的改變,如今滿族的小女孩從小上學讀書,不再坐在炕頭上學習刺繡,當年的枕頭頂刺繡已無人繼承,形成了傳承的斷代。當年的枕頭頂刺繡製品都被刺繡者本人收存和珍藏,這些老人均在80歲以上,老人的故去意味著她保存的枕頭頂刺繡製品將被隨之火化、埋葬或遺失,所以這些珍貴的藝術遺存越來越少,面臨消亡。2008年“滿族枕頭頂刺繡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批准序號:856
遺產編號:Ⅶ-80
項目名稱:滿族刺繡(長白山滿族枕頭頂刺繡)
申報單位:吉林省通化市
批准文號:國發〔2008〕19號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