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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靜催眠藥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具有鎮靜、催眠作用,過多劑量可麻醉全身,包括延腦中樞。一次服用大劑量可引起急性鎮靜催眠藥中毒(acute sedative—hypnotic poisoning)。長期濫用催眠藥可引起耐藥性和依賴性而導致慢性中毒。突然停藥或減量可引起戒斷綜合徵(withdrawal syndrome)。
一、急性中毒
(一)巴比妥類中毒 一次服用大劑量巴比妥類,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症狀與劑量有關。
1.輕度中毒 嗜睡、情緒不穩定、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共濟失調、發音含糊不清、步態不穩、眼球震顫。
2.重度中毒 進行性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由嗜睡到深昏迷。呼吸抑制由呼吸淺而慢到呼吸停止。心血管功能由低血壓到休克。體溫下降常見。肌張力鬆弛,鍵反射消失。胃腸蠕動減慢。皮膚可起大疤。長期昏迷患者可並發肺炎;肺水腫、腦水腫、腎功能衰竭而威脅生命。
(二)苯二氮卓類中毒 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較輕,主要症狀是嗜睡、頭暈、言語含糊不清、意識模糊、共濟失調。很少出現嚴重的症狀如長時間深度昏迷和呼吸抑制等。如果出現,應考慮同時服用了其他鎮靜催眠藥或酒等。
(三)非巴比妥非苯二氮卓類中毒 症狀與巴比妥類中毒相似,但也各自有些特點。
1.水合氯醛中毒 可有心律失常、肝腎功能損害。
2.格魯米特中毒 意識障礙有周期性波動。有抗膽鹼能神經症狀,如瞳孔散大等。
3.甲喹酮中毒 可有明顯的呼吸抑制,出現錐體束征如肌張力增強、腱反射亢進、抽搐等。
4.甲丙氨酯中毒 常有血壓下降。
二、慢性中毒 長期濫用大量催眠藥的患者可發生慢性中毒,除有輕度中毒症狀外,常伴有精神症狀。
(一)意識障礙和輕躁狂狀態 出現一時性躁動不安或意識朦朧狀態。言語興奮、欣快、易疲乏,伴有震顫、咬字不清、步態不穩等。
(二)智慧型障礙記憶力、計算力、理解力均有明顯下降,工作學習能力減退。
(三)人格變化 病人喪失進取心,對家庭和社會失去責任感。
三、戒斷綜合徵 長期服用大劑量鎮靜催眠藥的病人,突然停藥或迅速減少藥量時,可發生戒斷綜合徵。主要表現為植物神經興奮性增高和神經精神症狀。
(一)輕症 最後一次服藥後1d內或數日內出現焦慮、易激動、失眠、頭痛、厭食、無力、震顫。2—3d後達到高峰,噁心、嘔吐、肌肉痙攣。
(二)重症 突然停藥後1—2d,有的藥物停用7—8d後出現癲癇樣發作,有時出現以幻覺、妄想、定向力喪失、高熱為特徵的譫妄。數日至3周內恢復。
患者用藥多在治療量5倍以上,時間超過1個月。用藥量大、時間長而驟然停藥者症狀嚴重。濫用巴比妥類者停藥後發病較多、較早,且症狀較重,出現癲癇發作及輕躁狂狀態者較多。濫用苯二氮卓類者停藥後發病較晚,原因可能與中間代謝產物排出較慢有關。症狀較輕,以焦慮、失眠為主。
1950年以前常用的鎮靜催眠藥是巴比妥類。50年代以後開始開拓使用非巴比妥類藥,但缺點也不少。1960年開始用抗焦慮藥物苯二氮卓類,目前此類藥幾乎取代了大部其他鎮靜催眠藥。鎮靜催眠藥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苯二氮卓類
(一)長效類(半衰期>30h) 氯氮卓(chlordiazepoxide)、地西袢(diazepam)、氟西泮(flurazepam)。
(二)中效類(半衰期6—30h) 阿普唑侖、奧沙西泮(oxazepam)、替馬西泮。
(三)短效類 三唑侖(triazolum)。
二、巴比妥類
(一)長效類 巴比妥、苯巴比妥。
(二)中效類 戊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異丁巴比妥。
(三)短效類 司可巴比妥、硫噴妥鈉。
三、非巴比妥非苯二氮卓類(中效一短效) 水合氯醛、格魯米特(glutethimide,導眠能)、甲哇酮(methaqualone,安眠酮)、甲丙氨酪(meprobamate,眠爾通)。
一、急性中毒的治療 處理多個受抑制的器官,使其維持正常功能,直到機體將藥物代謝和排出。
(一)維持昏迷患者的生命功能
1.保持氣道通暢 深昏迷患者氣管插管。保證吸入足夠的氧和排出二氧化碳。
2.維持血壓 急性中毒出現低血壓多由血管擴張,應輸液補充血容量,如無效,給予多巴胺。
3.心臟監護 心電圖監護,如出現心律失常,給予抗心律失常藥。
4.促進意識恢復 給予葡萄糖、維生素Bl、納洛酮。據報導,試用納洛酮有一定療效。每次0.4~0.8mg靜脈注射,可根據情況隔15min重複一次。
(二)清除毒物。
1.洗胃。
2.活性炭 對吸附各種鎮靜催眠藥有效。
3.強化鹼性化利尿 用呋塞米和鹼性液,只對長效類苯巴比妥有效。
4.血液透析、血液灌流 對苯巴比妥有效,危重病人可考慮套用;對苯二氮卓類無效。
(三)特效解毒療法 巴比妥類中毒無特效解毒藥。氟馬西尼(flumazenil)是苯二氮卓類拮抗劑,能通過競爭抑制苯二氮卓受體而阻斷苯二氮卓類藥物的中樞神經系統作用。劑量:0.2mg緩慢靜脈注射,需要時重複注射,總量可達2mg。
(四)治療併發症
1.肺炎 昏迷患者可發生肺炎,應常翻身,拍背,定期吸痰。針對病原菌給予抗生素治療。
2.皮膚大皰 防止肢體壓迫,清潔皮膚,保護傷面。
3.急性腎功能衰竭 多由休克所致,應及時糾正休克。如已進入無尿期,應注意水、電解質平衡。
二、慢性中毒
(一)逐步緩慢減少藥量,停用鎮靜催眠藥。
(二)請精神科醫師會診,進行心理治療。
三、戒斷綜合徵 治療原則是用足量鎮靜催眠藥控制戒斷症狀,穩定後,逐漸減少藥量以至停藥。具體方法是將原用短效藥換成長效藥如地西拌或苯巴比妥。可用原來的一類藥物,也可調換成另一類藥物。地西袢10~20mg或苯巴比妥1.7mg/kg,每小時一次,至戒斷症狀消失。由此計算出所需一日總量,將此量分為3—4次口服。情況穩定2d後,可逐漸減少劑量。每次給藥前觀察病人,如不出現眼球震顫、共濟失調、言語含糊不清,即可減少5%~10%。一般可10~15d內可減完,停藥。如有譫妄,可靜脈注射地西袢使病人安靜。
輕度中毒無需治療即可恢復。中度中毒經精心護理和適當治療,在24—48h內可恢復。重度中毒患者可能需要3—5d才能恢復意識。死亡率低於5%
鎮靜藥、催眠藥的處方;使用、保管應嚴加管理,特別是對情緒不穩定和精神不正常的人。要防止藥物的依賴性。長期服用大量催眠藥的人,包括長期服用苯巴比妥的癲癇患者,不能突然停藥;應逐漸減量、停藥。
配圖
所屬分類
藥物中毒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