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和其他專門銜級。”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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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銜
海關關銜是區分海關工作人員等級、表明海關工作人員的稱號、標誌和國家給予海關工作人員的榮譽。
簡介 目錄 -
銜級制度
銜級制度指的是現役軍人或者預備役軍人的一種銜級制度、軍官銜級制度和士兵銜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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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銜級制度
是國家為了明確駐外使館的外交銜級與外交職務,增強駐外外交人員的榮譽感和責任感,而制定的制度。
外交銜級 外交職責 授予程式 館長負責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
2003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03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五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 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
救援銜應當調整至相應銜級,調整的批准許可權與原銜級的批准許可權相同。第二十五條...許可權與原銜級的批准許可權相同。消防救援銜降級不適用於四級指揮員和預備消防士...負責人:消防救援銜是繼軍銜、警銜、關銜、外交銜之後,我國設立的一種新銜級...
制定歷程 條例發布 條例全文 相關解答 內容解讀 -
關銜制度
為了,增強海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組織紀律性,有利於海關工作加強海關隊伍建設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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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
消防救援銜是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的稱號和標誌,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管理指揮幹部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十一級;專業技術幹部消防救...
設定過程 級別設定 主管部門 首次授予 標誌式樣和佩帶辦法 -
外交銜級
外交職務與外交銜級的基本對應關係為:(一)特命全權大使:大使銜;(二)代表、副代表: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三)公使、公使銜參贊:公使銜;(四)參贊:...
簡介 授予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