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原物價局的行政管理職責。
2、原中小企業局承擔的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
3、原經濟局承擔的應對氣候變化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包括研究提出全縣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加強的職責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巨觀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產業政策在經濟調控中的作用,強化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全縣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縣域經濟協調發展;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加強能源巨觀管理,推動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綜合平衡、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通過法規和政策協調、信息指導、諮詢服務等途徑,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三)承擔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審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四)貫徹落實《價格法》及有關政策、法規,按有關規定做好全縣價格(收費)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物價動態監測、價格形勢分析和預警預報工作;依法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提出價格調控的意見和建議;對外發布價格信息。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資金投向、資金平衡方案,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多元化籌措重點建設資金。研究提出長期投資資金的融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和管理重點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負責投資體制改革工作。按審批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國家補助資金、國債資金、省市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初步設計、竣工驗收工作。對重點項目實行稽查監管、指導和協調。對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七)編制縣域經濟發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以工代賑和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縣域經濟協調發展。
(八)根據國家提出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利用國外資金的戰略和方針、政策,提出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提出全縣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
(九)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要素市場發展規劃、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巨觀調控。
(十)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促進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設5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單位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機要、信息等政務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檔案、保密、信訪和接待工作;負責本局財務、財產、車輛、安全管理、人事、勞資、離退休職工管理和職工考核、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法制教育、政治業務學習等工作;配合黨組織搞好黨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單位內部各股室有關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改革股
負責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目標和政策;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鄉(鎮)規劃的指導、協調工作,研究提出重大項目前期安排意見;監測和分析市場狀況,提出經貿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現代物流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程式審批、上報經貿流通建設項目;負責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投向和總規模,編制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備選項目規劃,做好縣外資金的引導和利用工作;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意見;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以及實施西部大開發中涉及的體制問題和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意見;研究城鎮與農村、企業與機關事業有關社會保障的重大改革與協調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對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指令,負責完成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指導經濟動員演練;負責經濟實力調查統計工作,掌握戰時可供動員的人力、物力、財力;組織協調軍民兩用技術開發套用和戰備物資儲備計畫,組織蒐集縣外國民經濟動員情況;檢查指導有關單位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重點項目和房地產開發投資建設計畫;研究提出投資巨觀調控政策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制訂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管措施及管理模式;匯總管理國家投資、省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投資的建設項目;負責城市(鎮)基礎設施及黨群政法口投資項目的審批及全過程管理;負責項目儲備和項目前期工作計畫的編制;研究制定社會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負責銜接平衡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協調申報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銜接國家、省上安排我縣社會事業項目專項資金;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
匯總編制一、二、三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政策,組織編制相關規劃,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開發園區的審定、規劃和協調工作,研究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按程式組織申報和審批高新技術產業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落實國家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設;研究提出特色產業、優勢產業培育、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以及重大項目建設的建議;組織開展前期工作;落實國家、省上投資;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開發和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
(五)易地搬遷項目辦公室
編制全縣易地搬遷項目和庫區移民項目建設的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指導編制全縣易地搬遷項目和庫區移民項目建設的年度實施方案;負責易地搬遷項目的申報、爭取、組織實施和管理、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並定期作出效益評價分析,按時上報易地搬遷項目的各種資料和報表。
四、其它事項
(一)保留除工業以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措施推動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成品油庫的網路布局和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分工:全縣加油站、成品油庫的網路規劃和布局建設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
5、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糧油儲備、輪換和投放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縣級儲備糧油的巨觀管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儲備糧油的收儲、輪換和投放。
6、與縣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對全縣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計畫、實施管理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交通行業以上職責的組織實施。二是鐵路建設和行業管理方面,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鐵路發展專項規劃,銜接國家相關部委爭取國家鐵路建設項目支持,組織協調鐵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縣鐵路建設辦公室的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7、水能資源的開發和調查評價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水能資源的開發;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
8、礦井關閉監管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