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根據《中共酒泉市委辦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酒辦發〔2010〕101號)和《中共金塔縣委、金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金髮〔2010〕68號)精神,設立金塔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糧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2、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出台的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產業發展;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
4、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全縣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
5、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重點項目的規劃推進實施工作;做好重點項目扶持資金的篩選組織、申報爭取和監督使用工作。
7、負責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全縣企業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指導全縣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
8、負責全縣裝備製造業及相近產業發展規劃,並積極推進實施。
9、負責全縣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推進全縣工業、通信業節能工作,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10、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服務與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為企業提供技術、融資等服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11、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配合相關部門指導企業做好職工勞動保障等工作。
12、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網、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促進全縣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協調全縣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3、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協調全縣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全縣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縣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智慧卡套用項目實施和智慧卡套用推廣。
14、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企業參加節會並發布交流企業產品和項目信息,指導中小企業對外貿易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省、市工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商務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促進消費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商務領域的規章、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
2、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負責擬訂全縣市場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組織協調工作職責,擬訂並執行規範市場運行、維護流通秩序的相關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誠信工作;受理並調查處理內外貿易、市場流通、招商引資和商貿服務等商務投訴,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5、負責調查研究商業流通和飲食服務行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家畜(禽)定點屠宰和流通服務行業的監管;負責酒類、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行業的監管;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典當、拍賣、實物租賃、舊貨流通、報廢汽車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市場規劃、監督和管理。
6、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7、負責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推動藥品流通企業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發展;指導藥品流通行業培訓,加強交流合作。
8、負責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制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措施辦法;配合企業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9、負責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公平貿易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應訴工作。
10、負責依法審核上報外商投資(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契約、章程及其有關重大事項的備案、上報和統計編報工作;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企業契約、章程,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審核或上報核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
11、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制定並實施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政策;負責招商項目策劃、宣傳、推介、統計考核和項目;負責縣級商務新聞發布會、信息收集、對外宣傳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各類商務展會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歸口管理並組織實施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展銷會、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活動,引導促進經濟發展。
12、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縣糧食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甘肅省有關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體制機制。
2、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負責全縣糧油供需平衡和糧油市場穩定。
3、建立糧食流通信息中心,開展信息蒐集、整理、分析、預測、發布、反饋處理工作。將糧食行銷信息、市場需求、價格信息等定期向分管領導、局屬收儲企業及農戶發布,為糧食流通提供信息指導,為縣委、縣政府指導糧食生產提供決策依據,促進全縣糧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4、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政管理,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的糧食流通工作。
5、制定全縣商品糧購銷指導性計畫,組織協調縣內和縣際間糧食產銷合作。
6、負責組建縣級糧食經濟專業協會,增強收儲企業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推動糧食經濟產業化,集約化發展。
7、負責對全縣糧食市場供需、價格的調查和分析,分析市場動態,掌握市場行情。
8、認真宣傳,貫徹落實《糧食收購條例》和《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加強對縣域市場的巨觀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保證糧食市場依法有序運行。
9、指導和檢查全縣糧食加工企業的生產發展。
10、承擔全縣軍糧供應管理責任,指導協調全縣各類政策性糧油供應、應急保障供應及最低收購價糧食購銷。
11、承擔縣級糧油儲備管理責任,指導監督儲備糧油的收儲、輪換和投放;指導國有糧食控股企業糧油儲備和管理。
12、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工商、質檢、衛生等部門檢查、監督縣域糧油產品的安全工作,確保糧油符合質量衛生標準。
13、指導全縣糧油倉儲管理,負責原糧質量與衛生,配合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執行糧油質量標準。
14、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全縣糧食產業化經營。
15、制定全縣糧食倉儲設施規劃、糧食物流體系和糧油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管理、監督、稽查、整頓縣糧油市場。
16、指導協調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17、負責全縣糧食行業教育培訓,指導全行業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先進技術。
18、負責縣屬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19、指導全縣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縣級儲備糧油補貼及其他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
20、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設11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建議提案督辦和信訪維穩、依法行政方面等的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業務工作、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檔案的審核;負責機關內部行政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組織協調全縣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全縣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縣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全縣信息技術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全縣網路與信息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
(二)規劃發展與經濟運行股
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各項工作;負責縣外企業投資本縣的工業項目對接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產業預測預警,承擔工業和通信業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安全工作;負責全縣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成品油、煤炭、電力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負責指導全縣工業現代物流發展;負責全縣煤炭經營監管工作;擬訂全縣重點企業、重點工農業產品和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緊急調運協調;聯繫協調電力生產運行相關工作。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協調金融機構建立全縣工業企業融資體系,引導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
擬訂全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報批全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防範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全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及評價體系,指導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和中小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三)環境資源與循環經濟發展股
負責推進全縣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清潔生產;執行國家和省上制定的主要工業產品耗能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報批;負責報批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認證。
負責擬訂全縣工業和通信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循環經濟產業發展,提出循環經濟產業化示範項目,推進循環經濟示範推廣;負責全縣循環經濟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報批等工作,並做好重點推進項目的資金爭取工作。
負責研究制訂全縣工業、通信業的節能降耗工作規劃、方案及相關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強化對全縣工業、通信業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工業、通信業節能降耗監測、檢查和考核評價;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原材料和新材料產業、製造產業和消費品產業發展;承擔全縣鹽業行政管理。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和落實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和措施;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和組織企業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安全隱患整改,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參與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報批;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質量管理和創名牌相關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職稱評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
(五)市場監管股
負責組織實施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擬訂市場體系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負責現代物流方式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擬定並實施全縣商務發展規劃;研究擴大對外開放、流通體制改革、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等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協調本行業專題調研和本部門綜合材料的撰寫工作;組織協調流通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現代化;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典當、拍賣、實物租賃、成品油、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報廢汽車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市場準入和監管,並指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汽車流通市場的監管工作;指導商業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全縣成品油、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及典當、拍賣、實物租賃、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拆解、直銷、零售商促銷等各類市場出現的重大違法違規和擾亂市場秩序行為;推動商貿流通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開展商業誠信公共服務;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查處理商務領域的各類舉報投訴和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情況;承擔商務領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六)商貿飲服股
承擔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職責,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業務,執行和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維護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負責餐飲、住宿、洗浴、洗染、美容美髮、人像攝影、娛樂、慶典、家政服務等飲食服務行業監管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落實飲食服務行業規章、市場規則、服務標準和經營等級標準工作;負責餐飲業品牌戰略評定工作;指導全縣飲食服務業協會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縣商務領域物流發展規劃,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連鎖、品牌店引進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食品“放心”工程、“三綠”工程等法規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家畜(禽)定點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該行業升級改造項目的實施;負責家畜(禽)定點屠宰行業的監管;指導做好家畜(禽)定點屠宰和飲食服務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金塔商務(招商)網的管理及商務信息收集和發布。
(七)投資促進股
負責制定並實施招商引資政策和投資促進總體發展規劃;負責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和有關商務展會的組織實施工作;歸口策劃和組織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展銷會、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活動;負責策劃和組織落實重大商務展會活動的招展、參展及布展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徵集、篩選、策劃、包裝、推介發布、組織洽談和項目庫建設工作;幫助投資方辦理有關項目手續和協調解決在建項目及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考核工作,督查落實招商項目簽約、統計、匯總、報送和督促實施工作;承擔對外經濟協作工作。
(八)酒類管理股
負責貫徹實施酒類商品管理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酒類商品管理措施和實施細則;負責酒類流通市場準入和日常監管工作,承辦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不含白酒)的審核上報及酒類商品零售的備案工作;協調解決酒類商品生產經營中的有關問題;指導酒類商品協會工作;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推動藥品流通企業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發展;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的管理;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負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業務培訓交流和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九)對外貿易股
負責落實省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制定並實施全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年度進出口產品貿易計畫和組織進出口企業開展國際市場開拓;負責進出口統計工作;負責各類貿易產品進出口配額申報、管理、許可審核及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審核、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的報批工作;負責依法審批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契約、章程及其有關重大事項的報批、備案和統計編報工作;依法監督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擬定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直接投資業務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及其設備材料出口業務的管理、監測、分析和統計工作;負責核准或審核縣內企業的對外投資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國內外貿易市場調控措施的制定、落實工作;負責協調國內外貿易運行分析和商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及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投資促進、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政策的宣傳諮詢;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公平貿易和保障措施的實施及有關應訴事宜;負責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十)綜合業務股
負責調查、研究、分析、預測糧油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儲備、質量狀況和縣內、省內、省外市場動態、形勢、及時掌握和分析、預測糧油供求及價格變化情況,為政府巨觀調控決策提供依據,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對糧食收購許可、市場準入的審核、證照辦理、年檢等;參與研究、指導建立縣、鄉糧油市場體系,組織指導糧油購銷工作,督促檢查儲糧情況和“一符四無”工作;負責各級儲備糧油的收購、儲存、輪換管理,組織管理軍供糧油供應業務及各種政策性的供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糧食供應應急預案和健全糧食儲備體系;審查統計上報各類業務報表,負責蒐集、整理、編制糧油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精神,做好系統內基礎建設的的協調、計畫、實施、驗收等工作。
(十一)稽查股
依照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甘肅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及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依法對全縣糧食市場加強管理和監督;負責管理全社會糧食市場的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等環節的經營活動,並對其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制度的落實及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糧食流通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貫徹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和食品衛生標準,實施對糧油質量的監督檢查;收集、整理、發布糧食購銷信息;配合工商、質檢、衛生等部門完善信息通報機制,形成管理合力,維護糧油交易秩序,保護糧油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好有關糧油市場監督管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其他事項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需報國家和省、市審批或跨多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並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以及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協調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的綜合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處理職責,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