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根據《中共酒泉市委辦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酒辦發〔2010〕101號)和《中共金塔縣委、金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金髮〔2010〕68號)精神,設立金塔縣水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全縣水利工作的具體政策、措施和地方性規章制度。(二)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對城鄉水資源進行巨觀監督管理,統一調配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統籌制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
(三)負責水政、水土保持、水質監測及河道管理工作,實施取水許可管理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並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
(四)負責防汛、抗旱、農田灌溉及節約用水工作。
(五)負責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農村小水電工程建設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漁政管理及水產技術推廣。
(八)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
(九)負責檢查監督各項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負責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技術經濟指標的制定和考核。
(十一)負責水利信息的收集整理,組織水利科技的研究、套用和推廣。
(十二)接受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協助局領導組織辦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股室工作;負責辦公、局務、黨委會議和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系統改革和調研、督查、信息、信訪、接待及文秘、檔案、機關後勤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監督實施;負責系統人事管理,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負責全縣水電職工的培訓教育,負責水務系統精神文明和各類創建活動的開展,配合工、青、婦群團組織,抓好系統文體娛樂活動和機關文化生活建設;組織系統技術職務的評聘和年度考評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綜合經營;負責水利旅遊管理。
水政水管股
負責編制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水土保持規劃、水利管理規劃等相關的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節水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水利科研及科技開發、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並監督實施水利灌溉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小型農田項目的驗收;負責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縣水務發展綜合規劃的擬定,組織編制水務工程專項規劃;對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前期設計方案、技術指標及概(預)算審核把關;監督全縣水利工程招投標、在建工程建設質量、設計指標落實及建設程式合規性;參與各項目竣工驗收並做好年度水利工程建設任務的建檔;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資料整編及建檔;負責年度水利工程維修計畫的審查和驗收核定;對全縣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計畫財務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財政、物價、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規章,維護國家的財經紀律;負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及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完善發展水務事業的計畫財務體制機制;負責人員工資發放,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畫財務、項目決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稅收、物價、統計等財務動態工作;按時報送各類財務報表,做好計畫財務、財務統計、財務報告起草及水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做好系統票證的管理工作,按規定整理、保管會計檔案;負責系統水費的收繳、核查和審計工作。
其它事宜
1、關於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縣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縣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縣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兩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協商一致。2、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