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交通運輸局

3、縣域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儲備、爭取、建設和管理。 9、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管理。 5、負責全縣國防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建設和管理。

基本簡介

根據《中共酒泉委辦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酒辦發〔2010〕101號)和《中共金塔縣委、金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金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金髮〔2010〕68號)精神,設立金塔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縣交通局的職責。
2、劃入原縣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
2、統籌區域、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和物流運輸業發展。
3、縣域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儲備、爭取、建設和管理。
4、全縣交通基礎設施質量監督管理和公路建設市場管理。
5、全縣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生產。
6、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建設。
7、交通運輸綜合執法。
8、水路運輸管理。

主要職責

(一)金塔縣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委、縣政府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擬定全縣公路、水路、城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並監督執行。
2、承擔涉及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農村公路行業管理;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路政管理和村道養護管理;負責客貨運輸站場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參與交通扶貧工作。
4、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管理。
5、負責全縣公路運輸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班線客運、貨物運輸、城市客運、出租客運、汽車維修、駕駛員培訓等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組織重要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
6、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公路“三亂”治理。
7、負責全縣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交通項目財政性資金和養護經費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
9、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管理。
10、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行業科技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金塔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擬定全縣國防交通戰備工作保障計畫,編制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
3、規劃全縣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參加有關國防交通戰備公路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
4、負責全縣國防交通戰備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
5、負責全縣國防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建設和管理。
6、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縣國防交通戰備辦公室、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人事、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務督查、提案辦理、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法制建設、綜合治理、行業穩定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交通行業國有資產、項目資金、養護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公路補償費和路產賠償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職工社會保障、勞動工資的編制、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業綜合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信息引導工作。
(三)規劃建設股
負責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管理和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及建設管理;負責農村公路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和交(竣)工驗收;指導農村公路養護生產工作;負責行業科技、信息化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
(四)執法監察股
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法制宣傳、普法教育;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負責全縣公路“三亂”治理;指導城鄉客貨運輸、出租客運、城市交通運營和駕駛員培訓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和安全統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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