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5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09〕6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南川區駐嘉興、駐烏魯木齊和駐廣州三個勞務輸出辦事處交給區就業服務管理局管理。

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區人事局、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

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職責,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統籌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合理流動。

4.加強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職責,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牽頭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二)規範和管理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人力資源的流動、調配、開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開展就業援助。

(四)負責公務員錄用、考核、培訓、任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獎勵、懲戒、監督等管理工作;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負責行政機關中層領導幹部職務任免管理;擬訂和實施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總體方案,審核審批各級行政機關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

(五)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的錄(聘)用、任免、考核、培訓、獎勵、懲戒、辭聘解聘、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人才引進、選拔、培養工作。

(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專業技術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執(職)業資格考試;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和頒證;指導協調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考核等工作;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培養選拔高技能人才。

(七)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績效工資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參與住房制度、醫療制度改革;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工傷的認定、勞動能力鑑定;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培訓、服務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九)牽頭負責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完善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

(十)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調節、控制和監管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農村勞務開發;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三)負責區政府及以上獎勵、表彰事項審核工作;管理區級各部門全區性表彰工作。

(十四)管理重慶市南川區社會保險局。

(十五)管理重慶市南川區就業服務管理局。

(十六)管理重慶市南川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愛國衛生、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承擔信息規劃、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局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研究室(組織人事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群團、政務督查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人員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牽頭行使勞動關係協調職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規劃工作;負責統計數據匯總公布;承擔新聞發布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信訪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諮詢工作;負責法制教育培訓;監督指導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穩定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置重大信訪案件和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信訪信息綜合分析;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辦理落實情況。

(四)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公務員錄用、考核、培訓、任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獎勵、懲戒、監督、申訴控告、考試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負責行政機關中層領導幹部職務任免管理;擬訂和實施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總體方案,審核審批各級行政機關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承辦公務員的轉正定級工作;負責區政府及以上獎勵、表彰事項審核工作;管理區級各部門全區性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和公務員的年報統計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培訓工作。

(五)事業單位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的錄(聘)用、任免、考核、培訓、獎勵、懲戒、辭聘解聘、監督、申訴控告、考試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人才引進、選拔、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專業技術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執(職)業資格考試;指導協調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考核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免審核審批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年報統計工作;承辦事業單位人員任職定級工作。

(六)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參與住房制度、醫療制度改革;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統計分析和工資基金的綜合管理;指導國有企業工資管理和內部分配;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管理和退休幹部易地安置協調工作;負責企業職工、特殊工種職工的退休審核、審批工作;負責企業特殊工時制的審批工作;指導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勞動保障政策。

(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財務科)

負責就業、養老、失業、醫保、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調節、控制和監管工作;負責工傷鑑定和喪失工作能力鑑定工作;負責基金監督人員和稽核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配合辦公室做好政府採購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八)技能開發科

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負責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審核審批和管理;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的鑑定、競賽等管理工作;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受理黨員和民眾的控告和申訴,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或協助查處黨員及幹部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開展黨紀政紀宣傳教育;指導本部門的行風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1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4名。

現任領導

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訓芳

事業單位

(一)設立重慶市南川區社會保險局,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二)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就業服務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勞務經濟發展局),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三)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重慶市南川區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四)設立重慶市南川區職業技能鑑定所,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導航制度,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推薦技術能手、崗位技術能手;組織全區企業職工技術工種、中職學校學生技能競賽;組織實施全區技能人才提升計畫;組織本轄區內技工、中職畢業生的職業資格鑑定頒證工作;加強職業培訓技術支持和服務體系建設;完成全區技能人才的各種統計報表資料。

(五)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其主要職責是: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依法履行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權;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依法對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實施行政處罰。

(六)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勞動人事仲裁院,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行政管理,接受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承辦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日常工作;根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組織仲裁庭、管理仲裁員;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的勞動人事爭議的仲裁;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並指導其開展工作;負責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預防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有關文書、檔案、印鑑等資料的管理;承辦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設立重慶市南川區人才交流中心(掛重慶市南川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牌子),為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負責辦理外來人才引進手續;承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辦理人才流動(調動)手續;管理人才市場中介服務組織,並組織實施年檢;接受用人單位委託,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出具有關人事證明;負責承辦全區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任務;承辦全區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收、錄(聘)用的考務工作;承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試、培訓工作;承擔其他人事方面的考試培訓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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