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⑴阿拉伯半島原相互割據、仇殺的各氏族部落雖已大多表示接受伊斯蘭教,但根深蒂固的部落宗族觀念和各自為政的陋習尚未消除。
⑵新興的穆斯林公社雖已確立,但只控制了麥加、麥地那所在的希賈茲地區,整個半島尚未實現政治上的真正統一。
⑶各氏族部落普遍把穆罕默德逝世視為伊斯蘭教的終結和同他締結的各項協約的解除,把新當選為哈里發的艾布·伯克爾視為麥加古萊什部族利益的代表,從而復萌了對該部族昔日神權統治的憎恨和抗拒心理。
⑷一些信教較晚的部落首領對競爭哈里發權位感到無望,而又不甘心臣服於新領導,便自稱“先知”,另立門戶,以擴充自己的權勢。
參與代表
部落叛亂主要集中在半島中部地區和東、南、西三面臨海的狹長地帶。在中部地區,以穆賽利邁在葉麻麥(al-Yamamah)地區發動的哈尼法(Hanifah)等部族的叛亂規模最大,參加者達4萬餘人,其次為圖萊哈在納季德地區發動的叛亂,有艾塞德(Asad)、蓋特芳(Gha—tfan)、泰伊(Tayy)等部族參加。來自兩河流域的部落女首領賽賈赫(賽查哈,Sajah,?~675)先在泰米姆(Tamim)部族中煽起叛亂,後與穆賽利邁結成反伊斯蘭教聯盟。中部地區參加叛亂的其他部落還有:以法扎拉(Fazarah)部落女首領烏姆·齊姆勒(Umm Ziml,?~632)為首的法扎拉、蘇萊姆(Sulaym)和海瓦津(Hawazin),以及庫達阿(Quda‘ah),瓦迪阿(Wadi‘ah)和哈里斯(al-Harith)等。沿海地區的叛亂形勢是:以侯泰姆(al-Hutam,?~633)為首領的拉比阿(Rabi'ah)部族在巴林;以萊基特(Laqit,?~633)為首領的艾茲德(Azb)部族在阿曼,以穆薩拜赫(al-Mu—sabbah,?~633)為首的穆哈里卜(Muharib)家族在印度洋沿岸馬哈拉(Maharah);以艾什阿斯(al-Ash—‘ath,600~661)為首的肯岱(Kindah)部族在哈達拉毛。以蓋斯(Qays,?~657)為首的麥茲希吉部族在葉門發動的第二次叛亂,波及紅海沿岸帖哈麥(Tihamah)地區。面對各氏族部落對穆斯林公社的挑戰,艾布·伯克爾派出了以哈立德·本·瓦利德、阿慕爾·本·阿斯和伊克里邁('IKrimah,?~634)等將領為統帥的11路大軍,分赴各叛亂地區進行討伐。雙方戰鬥以葉麻麥地區最為激烈,持續時間最長,傷亡最為慘重,一些能背誦全部古蘭經文的聖門弟子亦相繼陣亡,此役即成為艾布·伯克爾下令整輯《古蘭經》的起因。經過近一年的征戰,632年底,穆賽利邁在阿克拉巴之戰被擊殺,部落叛亂終於在633年內被徹底平息,原已表示過信奉伊斯蘭教的各氏族部落重新信教,一些尚未信教的部落也迫於形勢信教,並表示接受新政權的領導。叛亂頭目除圖萊哈、艾什阿斯、蓋斯等少數人重新信教外,其餘均戰死。
其他
里達暴動其範圍遍及除希賈茲以外的阿拉伯半島大部分地區。其形式最初表現為以“先知去世”為藉口,拒不繳納天課,繼而發展為驅逐、殺害麥地那穆斯林公社派往各地的行政官員和宣教師,武力奪取地盤。部落叛亂的發生。里達暴動是一場逆歷史潮流而動的政治事件,其實質是通過反對伊斯蘭教新政權以達到恢復部落割據舊局面的政治目的。艾布·伯克爾從繼承、維護穆罕默德的事業出發,平息了這場叛亂,從而挽救新興的穆斯林公社於危難之中,為進一步實現阿拉伯半島政治上的統一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