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長

鄰長

鄰長為古代中國低級行政管理吏員,一里分五鄰,每鄰五家。現代只有台灣還保留鄰長這一職務,相當於大陸的村民小組長,鄰長屬於義務職務,主要為鄰里做公益性服務。

釋義

嘉義市光路里長林羅春蘭(前排右四)及22名清一色女鄰長嘉義市光路里長林羅春蘭(前排右四)及22名清一色女鄰長

1.《周禮官名。《周禮》謂一里分五鄰。每鄰五家,有鄰長。掌理一鄰中互相糾舉及收容安置之事。

《周禮·地官·鄰長》:“鄰長掌相糾相受。”賈公彥疏:“鄰長,不命之士為之,各領五家。使五家有過,各相糾察;宅舍有故,又相容受也。”

《漢書·食貨志上》:“鄰長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級,至鄉而為卿也。”

唐·元稹《田中種樹判》:“乙於田中種樹,鄰長責其妨五穀,乙乃不伏。”

清·惲敬《三代因革論七》:“《周官》:鄉大夫之屬,比長、閭胥、族師、黨正,鄉官也;遂大夫之屬,鄰長、里長、酇長、鄙師,遂官也。”

2.鄰居之間的負責人

趙樹理《催糧差》:“紅沙嶺這個山莊,只有七家人--三家姓孫的,四家姓劉的,都是前兩輩子從河南來的開荒地的。老鄰長六十多了,姓劉。”

台灣鄰長

級別

嘉義縣水上鄉三和村第七鄰鄰長黃德成嘉義縣水上鄉三和村第七鄰鄰長黃德成

台灣在鄉以下設,在市轄區、縣轄市及鎮以下設,“鄰”是村、里以下的行政區劃,鄰不特別命名,以數字編號。也就是說,台灣的里長相當於大陸的村長,而鄰長在里長下面一級,相當於大陸的村組長。

職責

鄰長通常不需要經過選舉,而是由村(里)長指派,是義務職,沒有辦公室、行政人員及經費補助,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村(里)長。鄰長工作繁瑣,凡居民婚喪喜慶、環境維護都要做,村民往生要幫忙料理後事,結婚要協助招待。

最老鄰長

2015年1月5日,台灣桃園市龍潭區龍星里28鄰鄰長古阿金辭世,享年98歲,是全台灣最年長的鄰長。

古阿金年輕時廚藝精湛,曾獲得日本天皇頒發二級廚師證書肯定,也曾經暗助台灣仕紳在日據時代脫困,成為地方佳話。古阿金與妻子結婚攜手一甲子,同時育有3子3女,曾榮獲桃園縣(現已改制為桃園市)模範父親等殊榮,家族後代各有成就,受到鄰里愛戴。

古阿金擔任鄰長工作長達40餘年,熱心公益,未來將由其兒子古賢民繼續接棒,為街坊鄰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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