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二七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工作;組織、委託對用人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二七區委二七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二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二七發〔2010〕4號),設立鄭州市二七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對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二)負責組織救援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加強對尾礦(灰渣)庫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負責安全文化建設的組織工作。

主要職責

鄭州市二七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各部門、各行業安全生產考核目標,並實施監督和考核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有關單位聯合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三)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並協調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區安委會的決定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五)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信息等統計分析上報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調國家、省、市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受區政府委託,負責未亡人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方案和組織演練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工作;組織、委託對用人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各類事故預防和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的推廣工作;組織、委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資格的考核、發證和用人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審查和許可權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等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本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工作;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驗收;監督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
(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病的預防治理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鄭州市二七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及各科室工作的協調;負責對外聯絡接待、機關文秘、檔案、通訊、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黨務、財務、國有資產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最佳化經濟環境、精神文明建設、中心組理論學習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數位化辦公、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有關公務與檔案督辦及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的臨時性工作;負責黨群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區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運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區安委會的決定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區安委會成員單位工作例會的協調組織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平安建設和安全創建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及城市社區、農村安全工作;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分析預測全區安全生產與經濟運行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全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批覆與結案工作;負責組織安監、公安、工商、質檢、消防等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電力、貿易等行業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的綜合協調。
(三)安全監察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尾礦(灰渣)庫、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經營準入相關管理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法制宣傳科
負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安全生產政策研究;負責安全生產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執法監督、統計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工作;負責安全文化建設和系統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鄭州市二七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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