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二七區委二七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二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二七發〔2010〕4號),設立鄭州市二七區司法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增加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鄭州市二七區司法局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各行業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區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對刑滿釋放人員及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區公證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六)管理全區的律師工作。
(七)參加有關法律、政策的理論調研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派出機構和二級機構的司法行政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4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文電、保密、機要、會務、信息、督辦、人事、勞資、檔案管理、接待、車輛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行政和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基本建設投資;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審計和政府採購;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和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負責全系統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區的法制宣傳報導;負責法學教育和在職政法幹部、企業法律顧問培訓工作;審核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三)基層法務科
指導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對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
(四)法律事務指導管理科
指導全區律師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區公證工作;組織律師業務培訓。指導、檢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區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全區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