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

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二七區委 二七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二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二七發〔2010〕4號),設立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根據《中共二七區委二七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二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二七發〔2010〕4號),設立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交通局承擔的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二)加強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及路政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編制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和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區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建立完善交通運輸服務體系。
(四)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行業管理。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全區農村公路養護實施細則;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建議計畫;編制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計畫;監督和考核農村公路管理工作,檢查養護質量,對省、市、區養護補助資金、養護項目、養護質量、進度負總責;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五)按照上級要求,搞好區以上重點公路工程征地、拆遷的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工作。
(七)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推廣套用,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八)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組織協調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
(九)指導全區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十)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會議、文秘、信息、督查、保密、檔案、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保障、車輛管理、離退休職工管理和機關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業職工的思想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行業的宣傳報導和公共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區以上重點公路工程征地、拆遷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會計、勞資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安全運輸科
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國家、省、市、區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負責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管理綜合信息平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上級制定的運輸市場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
(三)農村公路建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全區農村公路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和維護的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負責農村公路交通運輸工程招投標、定額和建設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制定養護實施細則;編制養護建議計畫、檢查養護質量。負責監督實施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農村公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負責全區農村公路民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

人員編制

鄭州市二七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