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鄧攸,晉人也。有弟早亡,惟有一兒,曰遺民。時值動亂,胡人入侵京城,掠牛馬。鄧攸挈妻孥亡。食盡,賊又迫,謂妻曰:“吾弟早亡,但還是有遺民。今擔兩兒,盡死。莫若棄己兒,懷遺民走。”妻涕如雨。攸慰之曰:“毋哭,吾輩尚壯,日後當有兒。”妻從之。(據《世說新語》改寫)
注釋
一、譯詞
1.唯:只,只有。
2.謂:對……說。
3.挈:帶、領。
4.亡:形容詞作動詞,逃亡。
5.毋:wú,不要。
6.值:遇,遇到。
7.擔:挑。
8.從:聽從。
9.迫:逼近。
10.壯:年輕。
11.懷:帶著。
12.但:僅,只是 。
13.亡:死。
14.胡人:匈奴人。
15.京師:京城。
16.莫若:不如。
17.尚:還。
18.孥:兒女。
19.賊:入侵者。
20.走:逃跑。
21.涕:眼淚。
22.掠:搶奪。
22.盡:完。
23.孥:nú,子。
二、譯句
1、妻涕如雨。
妻子聽後淚如雨下。
譯文
鄧攸是晉國人。(他的)弟弟很早便過世了,只留有一個小孩,名字叫遺民。那個年代,正遇上動亂,匈奴人入侵首都,搶奪牛馬。鄧攸帶著妻子和孩子逃到他鄉。食物快吃完了,匈奴人再次逼近。(在這種情況下,)鄧攸對妻子說:“我的弟弟死得早,(他)只有遺留下來的兒子。現在如果我們帶著兩個小孩子逃命,大家都會死。不如我們捨棄我們的孩子,帶著(我弟弟的兒子)遺民逃跑吧。”妻子聽後淚如雨下。鄧攸(便)安慰她說:“不要哭了,我們還年輕,日後一定還會有孩子的。”妻子也就聽從了他的話。
古今異義
1.妻子:妻子和孩子.
2.“涕”現代漢語作“鼻涕”解釋,而在文言文中指“眼淚”,而“鼻涕”在文言文中用“泗”表示。
文言知識
毋、莫、弗、勿。這四個是文言虛詞,都可以指“不”,“不要”上文“毋哭”,也可以說“莫哭”、“弗哭”、“勿哭”。意即:不要哭。
亡。上文有兩個“亡”:“早亡”與“挈妻孥亡”。前者指死亡,後者指逃亡。“亡”還可以指“丟失”、“滅亡”等,這就是文言文中的一詞多義現象。
1.毋、莫、弗、勿。這四個是文言虛詞,都可以指“不”,“不要”上文“毋哭”,也可以說“莫哭”、“弗哭”、“勿哭”。意即:不要哭。
2.亡。上文有兩個“亡”:“早亡”與“挈妻孥亡”。前者指死亡,後者指逃亡。“亡”還可以指“丟失”、“滅亡”等,這就是文言文中的一詞多義現象。
啟發與借鑑
文章想要說明鄧攸舍己救侄的大義精神。
鄧攸把自己孩子丟掉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敵兵已迫近,棄侄子,還是棄兒子,鄧攸選擇的是捨己為人。
1.文章想要說明鄧攸舍己救侄的大義精神。
2.鄧攸把自己孩子丟掉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敵兵已迫近,棄侄子,還是棄兒子,鄧攸選擇的是捨己為人。
文章背景
據傳晉朝鄧攸,曾任吳郡(今蘇州)太守,為官清廉,愛民如子。永嘉八年,八王作亂,兵連禍結,百姓塗炭,選後吳郡失守,百姓爭相逃命,鄧攸是太守,因衙役四散,又無親人,只得自己挑著自己的幼子及兄嫂遺子綏景,徒步南逃,及至泗水之濱,正遇石勒亂兵追趕來近。鄧攸一人難攜兩幼,沉思之後,毅然將親生兒棄於路旁,帶著妻侄繼續南逃。過了泗水,卻被亂兵追及,石勒舉刀欲殺鄧攸,鄧攸訴說南逃種種,親生兒已不能保,今求石勒只殺他夫妻二人,保全侄兒性命,以存亡兄一脈生機。石勒聽說鄧攸棄兒保侄,大義可欽,甚然感動,遂決定讓其逃生,又恐這三人在路土又有不測,便隨手採下路旁的菖蒲和艾枝,插於三人身上,並傳下軍令:“若遇身插菖蒲艾枝者,乃仁義之人,不準濫殺!” 五月五日,鄧攸等三人終於逃至福建寧化石壁洞,此處乃中原南來者之轉運站。眼看追兵將至,此地百姓將成刀下冤鬼,他記起石勒親傳的軍令.忙叫各家各戶都在門上插了菖蒲艾枝。當追兵到此之時,見家家戶戶門插菖蒲艾枝,軍令如山,不敢濫殺,揚長他去。而這些百姓日後轉徙閩南、台灣各地。為感念鄧攸救命之恩,每於端午節插此以作紀念,或有貼上對聯雲:“菖蒲驅惡迎吉慶,艾葉避邪保平安。”
文言文特殊句式
判斷句:鄧攸,晉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