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捐郵票

郵捐郵票

郵捐郵票是為了某些公益性的事業籌集資金而由郵政當局發行的在特定的條件下(時間、地點和/或郵政業務),在郵件寄遞中強制性貼用的一種(捐稅郵票)。

簡介

“郵捐郵票”是“郵政捐稅郵票(PostalTaxStamp)之簡稱。Tax一詞在牛津《ANENGLISH-READER'SDICTIONARY》小字典中的注釋是:Sumofmoneypaidbycitizenstothegovermentforpubicpurposes.(為了社會的原由公眾向政府部門所交付的款)。

定義

Tax一詞雖可譯為“捐稅”或“稅捐”,即在英語中是不分“捐”與“稅”的,但在中文中它們還是稍有區別的。“稅”者乃“國家(稅務部門)向徵稅對象按國家稅制所定稅率徵收的貨幣或實物。”(參見《現代漢語詞典》相關條目),而“捐”則是公眾向國家非稅務部門所交付的款,如向車輛管理部門交的“車捐”。因此,在公眾使用郵政時向郵政當局(包括地方郵局)所納之“PostalTax”亦應稱為“郵捐”才符合中國人的習慣。所以,筆者建議將“郵政捐稅郵票”簡稱為“郵捐郵票”,一則用起來簡便,二來也可以和“附捐郵票”的稱謂相對應。

注釋

在《中國集郵大詞典(1999年版)》中,對“郵政捐稅郵票”是這樣注釋的:“帶有強制性的郵政捐稅郵票。規定在某些特定的日期內交寄的郵件,除按正常郵資標準貼足郵票外,還必須加貼這種郵票,售票收入作為某項福利慈善事業、科學、體育等方面的捐款。

葡萄牙於1911年最早發行過這種郵票。巴西幾乎每年12月24日後的一周內所寄郵件都必須加貼這種郵票。”(參見該書第475頁)筆者認為這條注釋基本上還可以,但如果作為“郵捐郵票”的定義,似乎還不太符合邏輯學對定義的要求以及世界各國(地區)已發行過的這種郵票的實際情況。首先是其第一句話就不是“定義”的用語,不能用“郵政捐稅郵票”自己作為其定義的“屬”。其次是郵捐郵票除了上述“規定在某些特定的日期”(限時)之外,還有“限地”,或“限郵政業務”的。因此,筆者建議將其定義為:

為了某些公益性的事業籌集資金(fund)而由郵政當局發行的在特定的條件下(時間、地點和/或郵政業務)在郵件寄遞中強制性貼用的一種“捐稅郵票”(SurtaxStamp,參見《中國集郵大詞典》第212頁)。

出售收入用於公益事業

也就是說在某時、某地、某種郵件上除貼用符合郵資的正常郵票外,還必須加貼這種“郵捐郵票”才能將該郵件寄達目的地,而出售這種郵票的全部收入都用於郵政的或非郵政的公益事業,葡萄牙(及葡屬亞速爾群島等)則率先於1911年發行,其目的是為慈善事業籌集資金,並繼續發行過好幾年,1925年曾為修建馬其士(MARQUISDEPOMBAL)首相紀念碑籌集資金髮行了一套3枚“紀念郵捐郵票”,並同時還在其殖民地,例如葡屬印度、維德角、亞速爾群島、澳門等地發行。從1930年至1958年澳門又發行了同圖案的“郵捐郵票”共6套17種。圖3是厄瓜多1940年發行的用捲菸印花加蓋而成的“郵捐郵票”。截至1945年就有30多個國家(地區)發行過這種郵票。

為郵政建設而發行

除了為非郵政目的籌集資金而發行郵捐郵票外,也有為“郵政建設”而發行的,例如,1919年和1927年瓜地馬拉為修建郵局而兩次發行郵捐郵票;1931年至1932年薩爾瓦多為新建首都“聖·薩爾瓦多郵局”籌款而發行了郵捐郵票;同樣,1939年至1945年哥倫比亞為新建郵電部大樓籌款也發行了郵捐郵票。

除了上述在全國(地區)通用的“郵捐郵票”外,還有在一國之內某一地區發行使用者。例如厄瓜多的基多在1920年至1924年共發行了17種郵捐郵票,而瓜亞基爾則在1934年至1944年共發行了10種郵捐郵票。

由於郵捐郵票是強制貼用的,所以在該貼用時而沒貼用亦屬於一種“欠資”行為,為此亦有相應的“郵捐欠資郵票(PostalTaxDueStamp)”發行。在《中國集郵大詞典》及《集郵詞典》(劉廣實、邵林主編)中均言最早是葡萄牙在1911年發行,而筆者查閱《斯科特標準郵票目錄》,葡萄牙是在1925年才發行這種郵票的,在這一條之前也無他國發行,但這一年共有10多個國家(地區)發行過這種郵票,究竟誰屬第一仍需細查。

部分專門用於郵政業務

有些郵捐郵票是專門用於某一種郵政業務的,“郵捐航空郵票”、“郵捐包裹郵票”等。“郵捐航空郵票(PastalTaxAirPostStamp)”(在《中國集郵大詞典》中稱“航空捐稅郵票”,參見其130頁)是專供強制貼用在航空郵件上的,1926年土耳其最早發行這種郵票,而巴西1933年發行的這種郵票,則僅限於航空寄至南美各國、美國和西班牙的郵件上,此外,西班牙、多米尼加、厄瓜多等國也發行過這種郵票。

“郵捐包裹郵票”是專供強制貼用在郵政包裹上的,智利在1957年曾發行過這種郵票。除此而外,希臘在1943年還發行過“郵捐附捐郵票(PostalTaxSemi-postalstamp)”。有的國家,例如,尼加拉瓜、土耳其等國還發過郵捐郵票的小全張。

義務稅郵票

最後,還得說說《中國集郵大詞典》中所列的“義務稅郵票(obligatorytaxstamp)”:“為國家或某項福利慈善事業籌款而發行的特種郵票。捐稅郵票的一種。在指定的時限內寄發郵件,除貼足郵資外,還必須加貼這種帶有強制性的捐款性質的郵票。如哥倫比亞發行的紅十字郵票,屬於義務稅郵票。”(參見該書第424頁)

哥倫比亞在1935至1970年間為紅十字會籌款發行了(1956年)在內的多套捐稅郵票(SurtaxStamp),同時其他一些國家也發行過專為紅十字會(包括紅新月會)籌款的這種郵票,但在《斯科特標準郵票目錄》中均將其列入“郵捐郵票(PostalTaxStamp)”欄下,而且從上述注釋來看它與郵捐郵票也沒有什麼兩樣。因此,筆者認為“義務稅郵票(ObigatoryTaxStamp)”只不過是(可能是)“郵捐郵票”的另外一種稱謂而已,不應在《中國集郵大詞典》中另列條目,而且今後最好統一到“郵捐郵票”這個稱謂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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