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負 責 人:張雄正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四川省郫縣望叢中路998號
郫縣財政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財政收支、財稅政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和農業綜合管理、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全縣國民經濟巨觀調控與管理的職能部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郫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41號)和中共郫縣縣委、郫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郫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郫委發〔2010〕21號)精神,設立郫縣財政局(以下簡稱縣財政局),掛郫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以下簡稱縣國資辦),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社會保障(險)基金預算,政府債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和管理,對全縣國有投資公司、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管理。
(三)加強的職責
1、建立健全包括由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險)基金預算在內的完整、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
2、健全非稅收入征管體系,按規定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3、細化預算編制,負責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強化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部門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4、建立健全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鎮的轉移支付工作,建立與統籌城鄉科學發展相適應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政運行機制。
5、會同稅務部門建立健全稅政管理相互協調與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財政局(縣國資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稅(含財政、財務、預算、稅收、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財稅中長期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審全縣年度財政決算,向縣人大報告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負責審核批覆縣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管理。
(四)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縣級國庫業務、國庫現金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負責擬訂全縣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五)會同稅務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稅收法律及相關政策規定。按照預算安排,擬訂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辦理稅收退稅等事項。
(六)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七)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一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投資公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按規定管理國有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對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的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承擔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地方政府債券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財政貼息項目審批。
(十)參與擬訂全縣社會保障(險)規章、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險)、就業和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險)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險)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十三)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縣國資辦)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設主任1名。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網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人事編制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科 設科長1名。負責管理土地、住房等政府性基金;負責中央、省、市相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專項資(基)金的管理;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監繳工作和全縣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三)預算科 設科長1名。負責擬訂全縣預算管理、鎮財政體制、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編制縣本級預算草案,辦理縣級財政預算調整事宜;負責組織縣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會同相關科室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負責全縣政府性債務統計、核實及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和執行國家授權地方稅收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負責稅政檢查。
(四)國庫科 設科長1名。組織執行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預算會計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負責各項財政資金使用監管和審核;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管理總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國債轉貸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匯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及部門、單位銀行賬戶;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縣級政府採購政策及管理制度,負責受理縣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改進社會集團消費管理。
(五)行財科 設科長1名。負責掌握行政、政法、教科文單位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部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行政性經費和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措施;管理和監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事業經費等專項經費;審核行政、政法、教科文單位的年度預算,辦理其預算追加(減)工作;審核提出行政、政法、教科文單位專項資金預算的建議,制訂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措施,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行政、政法、教科文單位財務運行和經費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監督其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商貿科設科長1名。負責縣發改局、市場管理中心、縣商務局的預算管理職能,辦理其預算追加(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兌現企業軍轉幹部解困資金;承擔全縣糧食政策性補貼、糧食政策性財務掛帳和縣級糧油儲備管理職能;承擔糧食風險基金、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綜合補貼等財政性補貼管理職能;承擔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負責會同主管部門對價調基金的項目申報、項目驗收管理;承擔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貼息資金等項目資金管理職能;負責煤炭工業企業的計畫虧損補貼管理;承擔“家電下鄉、汽摩下鄉”補貼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
(七)農財科設科長1名。負責農業、移民、林業和園林、水務等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能,辦理其預算追加(減)工作;擬訂全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和相關行業事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支農專項資金和農業救災資金管理;統籌安排財政扶貧開發資金;承擔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社保科設科長1名。負責縣人社局、縣衛生局的預算管理職能,辦理其預算追加(減)工作;負責擬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措施,管理各種社會保障基金;審核、提出專項資金滾動預算的建議,制訂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編制社會保障資金和社會保障基金預算,審核、匯總社會保障決算和社會保障基金決算;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內、外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
(九)會計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設科長1名。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全縣會計信息化(電算化)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負責財政學會的工作;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監察科(掛紀檢監察科牌子)設科長1名。擬訂財政監督檢查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財政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專項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財政內審工作、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完成其他財政稽查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十一)國資法規科設科長1名。負責擬訂適合我縣實際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負責對國有企業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及派出監事會等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二)國資管理科設科長1名。負責對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統計評價、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處置,國有產權的轉讓審批、處置工作及全縣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財政局(縣國資辦)配備行政編制30名(含單列管理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會計師(副局級)1名。
機關工勤人員按郫委發〔2010〕21號檔案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涉及全縣財政稅收金融方面共同管理的事項,由財政局(縣國資辦)牽頭負責。
2、縣財政局(縣國資辦)負責擬訂全縣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接受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郫縣財政國庫集中收付中心為縣財政局(縣國資辦)下屬副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配備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副局級)1名。
(三)縣財政局(縣國資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