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國五銖

郡國五銖

漢武帝元狩五年,詔令各郡國鑄行五銖錢,稱為郡國五銖。

郡國五銖

漢武帝元狩五年,詔令各郡國鑄行五銖錢,稱為郡國五銖,又叫元狩五銖。錢直徑2.5厘米左右,有僅2.5克的,也有達到7.5克重量的,平均重約3.5-4克,正因為不標準、不統一才有這么大的差距。。“五”字交筆為直筆的,也有緩曲、變形等多種,形制也不統一;“銖”字的“朱”頭呈方折型,“金”字頭較小,仿佛如一箭鏃。從符號上看,郡國有穿上橫、穿下橫、穿上三角、穿上下三角、穿下橫、穿下半月等。由於各地技術水平不同,銅礦的成分有差別,官吏了解命令的程度與奉行的態度很難一致,所以鑄出的錢差別很大,有的與舊漢半兩一樣,背平無輪郭,有的穿孔大,肉薄,也有肉厚的。一般地說,都具有偷工減料不夠五銖重的現象,而且越鑄越輕,越晚越粗劣,有重蹈半兩、三銖錢覆轍的現象。政府改鑄五銖錢,主要目的是樹立信譽,穩定金融,使私鑄者無利可圖,自行放棄犯法的勾當,以徹底解決私鑄問題。各郡國官吏,因舊的習慣難改,依舊上下聯手,以謀中飽私囊。漢武帝採納了公卿們的建議,於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收回了各郡國的鑄幣權,由中央政府統一鑄造,統一貨幣發行,從而防止了另一次惡幣的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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