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利益與民主

《邪惡利益與民主》是201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菲利普·斯科菲爾德。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邪惡利益與民主邪惡利益與民主
《邪惡利益與民主:邊沁的功用主義政治憲法思想》以傑里米.邊沁的政治思想為主題,運用歷史學的研究進路,在寫作《邪惡利益與民主:邊沁的功用主義政治憲法思想》時,我旨在還邊沁以本來面目。我並不試圖對當代的相關爭論作出直接的貢獻,這些爭論包括:功用主義的優點和缺點,法實證主義的解釋力,邊沁最好是被解釋為自由主義者還是威權主義者。這些是哲學家、法理學家及大量以史為鑑的政治思想史家的任務。然而,鑒於“沒人曾從歷史中學得任何東西”並非實情,《邪惡利益與民主:邊沁的功用主義政治憲法思想》的內容可能會引起這些爭論的參加者的興趣。如果邊沁已被哲學家、法理學家、政治思想史家以及其他學科如政治科學、經濟學、文學、文化研究(他正日益如此)的學者援引,那么,對邊沁自己的思想和促使他思考的環境,獲得一個更細緻的歷史描述,從而獲得一個更明白的理解,可能是有用的。我的目標是對邊沁的政治思想或至少是它的某些方面,提供一個(比迄今為止已出現的敘述)更令人滿意的敘述,從而為未來的研究提供一個框架。這種框架在未來的研究中或許是適宜的。

作者簡介

作者:(英國)菲利普·斯科菲爾德 譯者:翟小波

菲利普·斯科菲爾德(Philip Schofield),倫敦大學學院法學院教授。

圖書目錄

總序/菲利普·斯科菲爾德/1

譯者說明/1

前言/1

縮略語表/1

第一章 真確實體和擬制實體/1

第一節 實體理論和功用理論的產生過程(1770年代)/1

第二節 幸福學、本體論、邏輯學、語言學和實體論(1813-1815)/14

第三節 各種實體、話語一信仰的主觀性、信仰正確與否的標準/21

第四節 擬制實體的解釋技術/31

第五節 本體論:自然主義與主觀主義?/37

第二章 功用原則/40

第一節 “苦樂感覺就是一切”及其心理學說明(1810年代中期)/40

第二節 功用主義、苦樂的來源和計算(多數和少數的關係)/47

第三節 功用主義與政治算術/57

第四節 功用原則作為唯一正確的原則及苦樂感覺的主觀性/62

第三章 自然法和自然權利/70

第一節 《政府片論》、法實證主義及對自然法學說的批評(1776)/70

第二節 對美國革命時代的權利宣言的批評(1775、1789、1818和1827)/78

第三節 “對法國人權宣言草案的評論”(1789)和虛驕誇張的“胡說”(1795)/81

第四節 態度的轉變:反對惡政的安全的宣言(1820年代)/97

第五節 從自然法和自然權利到功用原則和法定權利(邏輯學和語言學)/102

第四章 法國革命/107

第一節 法國革命與激進主義轉向:若干爭論/107

第二節 “對三級會議的構成的思考”(1788~1789)和政治平等/114

第三節 “法國憲法典草案”(1789)、“法國司法組織新方案草案”(1790)、普選權和法官任命/122

第四節 在法國革命期間對英國憲法的看法的變遷/128

第五節 關於貧民孩童教育的論著(1797~1798)的反民主傾向/145

第五章 邪惡利益的出現/148

第一節 全景獄與邪惡利益觀念(1803)/148

第二節 《政府片論》(1776)和法律改革/151

第三節 法律改革和政治改革可以分開?(1792~1793)/155

第四節 《蘇格蘭改革》(1806~1807)和律師的邪惡利益/160

第五節 邪惡利益和法律職業(1804)/167

第六節 邪惡利益:從法律制度到政治制度(1809)/177

第六章 議會改革/185

第一節 皈依政治激進主義(1804-1809)/185

第二節 “問答集”和議員資質的保障(1809)/190

第三節 “導論”與議會改革(1816-1817)/196

第四節 政治謬誤(1809-1811)/208

第五節 <議會改革計畫》的出版和向眾議院遞交的改革建議(1817~1818)/216

第六節 《邊沁的激進改革法案》與“激進主義但不危險”(1819~1820)/221

第七章 教會/229

第一節 反對宗教制度(1770年代中期之前)/229

第二節 《英格蘭教會》對安立甘教會的批判和教會安樂死/236

第三節 批評自然宗教(1822)/249

第四節 批評(保羅的)啟示宗教/259

第五節 宗教就像貿易/265

第八章 殖民地和憲法/266

第一節 關於殖民地的思想:一致性與不一致性/266

第二節 反對擁有殖民地:以經濟視角為主(1792年之前)/270

第三節 關於西班牙的論著:殖民地的憲法弊害(1820-1822)/278

第四節 邊沁關於殖民化的態度:不一致背後的一致(1801和1831)/287

第九章 法典化、憲法和共和主義/296

第一節 早期法理學論著內抽象的主權和憲法理論(1770年代中期到1782年)/296

第二節 好政府的基本原則: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依附和責任,而非權力的分立與平衡(以1789年為法國起草的憲法典為主)/310

第三節 萬全法典(1808)/321

第四節 世界的立法者:法典化和憲法改革的關係的演變/326

第十章 公開性.責任和政府建築/334

第一節 自由政府和獨裁政府的差別:公開性、責任、最終抵抗權能、交流/334

第二節 公開性與建築學/337

第三節 公共觀念法庭/345

第四節 公共觀念法庭、妄念和出版自由/351

第五節 公共觀念將日趨開明/355

第六節 公開性、不信任及其例外/358

第十一章 邪惡利益的解藥:官員資質/361

第一節 憲法理論三原則與官員資質理論/361

第二節 早期的官員資質理論:正直性和才幹及其保障(1809年之前)/365

第三節 官員資質及三種資質的平衡(1809~1818)/372

第四節 官員資質理論的發展(1820~1821)/377

第五節 (適用於公職的經濟學》(1822)和官員資質的保障/381

第六節 官員資質理論和憲法典的制度結構/397

第十二章 法律改革的政治學/401

第一節 邪惡利益出現後的功用主義法律改革:重點和策略(1824)/401

第二節 司法改革:從法國草案到憲法典(1820年左右)/405

第三節 司法改革:批評皮爾和布魯厄姆(1826-1831)/413

第四節 (司法和法典化請願書》(1829)/422

第五節 “司法請願補遺”與簡易程式(]829年春)/429

第六節 法律改革聯合會和奧克奈爾的努力的失敗(1829~1830)/433

第七節 議會改革(1828~1831)/444

第十三章 最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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